一卷。明岳元声(1557——1628)订正。元声字之初,号石帆,别号潜初子,浙江嘉兴人,经学家。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官至太仆卿、兵部右侍郎。罢归后,聚徒讲学于天心书院,以毋自欺为主。作品有《圣
一卷。辑佚书,朱仰之撰,清马国翰辑。“仰之”之名见于李鼎祚《周易集解》,而《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不录。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荀爽等《九家集解》注内有张氏、朱氏,但不详为何人。马氏据诸书辑
二十一卷。明夏言撰。(见《南宫奏稿》)。该集增加作者任谏官时所上奏疏的汇集,分为二十一卷。嘉靖十八年(1539)刊行此书,该集所收奏议,仅“议礼”一事有关典制沿革,其余参考价值皆不大。
一卷。清张恩霨撰。恩霨其人详见《论语论略》条。是书首有恩霨自序二首,题名为“阐要”,意在与注疏家逐字解释不同。大意为孔子《孝经》体用兼备,其要惟语曾子,曾子传孔子之道,故于《大学》以明其宗旨。其解释“
八卷。清戴钧衡撰。本书没有序例,对于蔡沈的《书集传》以及与之相左的诸家之说,戴氏感到疑而未安的,则援引他说以证之,有些地方则直陈己见,以求其是,补《书传补商》之不足。比如其中解说“肇十有二州”,认为分
二十五卷。宋吕祖谦(详见《古周易》)撰。此书又名《东莱左氏博议》或《东莱博议》。据吕氏《自序》,此书是其居东阳之武川时,与从学者议论《左传》之语及课试之文,“予思有以佐其笔端,乃取《左氏》书理乱得失之
见《弘光实录钞》。
清托克托欢修,曹和钧、罗良桂纂。托克托欢,满洲镶白旗人。由翻译生员考授工部笔帖式,同治三年(1864)任知县。《蒲县续志》光绪六年(1880)刻本。全书篇幅不多,亦不分卷,版式书体与巫本无异,通篇所续
一卷。清许英撰。许英,生卒年不详,字梅村,浙江钱塘(今杭州)人,许峻山之女,嘉兴沈光春之妻。清代画家。善画山水、花卉、人物,人赞其“笔极精到,而又苍秀”。此书刊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附于其夫沈光
一卷,旧本题匪斋撰,不知为何人,据书中称庄烈帝为恩皇帝,疑为明代福王时人。《卖菜言》共收录了宋濂以下明代人物共六十余人,作者一一加以评论,象“律吕推步”这样的说法,书中也予以了考证,故而归之于史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