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清道光朝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人。瑶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曾参与新宁瑶民首领雷再浩起义,为雷再浩得力部将。雷再浩失败牺牲后,在新宁聚集残部,重振反清力量。二十九年(1849)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后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义不扎尼为指挥同知,罗卜滩咩哥毡为指挥佥事,其地在呼兰河北,小兴安岭以南地区。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剖阿里”(1905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1736清代后藏地方官员。汉籍又作诺颜和硕齐。藏族。※颇罗鼐之弟。受命管辖、操练哈喇乌苏兵,护卫西藏,授头等札萨克台吉,世袭。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后藏戴本江洛金巴率兵2000驻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