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贵族等级和主要统治者。彝语音译。“诺”意为黑色,该族以黑色为贵;“伙”意为群体,因其自认为是彝族的主体,故亦含有主体之意。汉语称“黑彝”。自诩血统纯洁高贵,严禁本等级与被统治
?—1708清朝将领。蒙古族。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多罗郡王※班第孙,墨尔根巴图鲁温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二年进京朝贡。十四年(1675),随军征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10月16日(清咸丰八年九月初十),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明谊与俄国驻伊犁领事扎哈罗夫在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县)签订。咸丰五年(1855)初,俄国驻塔尔巴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异译忽鲁哈卫,《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后恼纳(又译早哈)、塔失叔侄争印,太宗以恼纳掌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据考治今黑龙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陇川邦瓦景颇族地区“山官”(辖若干村寨的世袭首领)委任管理村寨之代理人。随着“山官”辖区的扩大,难以独自管理,遂从其辖区内委任一个有威信和办事能力强的人代为处理村寨事务。授职时对
秦汉时称乌侯秦水,隋称讬纥臣水,唐称土护真水,辽金称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契丹语曰北乜里没里,复名陶猥思没里,亦云撞撞水。源出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大明城)西※马盂山,东北流。为奚和契丹族发祥地
藏语音译,又译桑都仓。民主改革前四川甘孜地区大商号名。由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商人桑都仁钦开办。在当地国民党军阀和原西藏地方政府摄政热振等的支持下,逐渐成为资本在百万银元以上的买办商,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