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1665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崇德三年(1638),从安平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攻利津县,先登克其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从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
①见“耶律抹只”(1314页)。 ②见“耶律道隐”(1322页)。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南北朝时吐谷浑族所建佛寺之一。史载,自吐谷浑王※拾寅(452—481年在位)起,始信奉佛教。梁天监十三年(514),拾寅孙吐谷浑王※伏连筹遣使献金装马脑钟,并表请于双方贸易集散地益州(今四川成都地区)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有背水、扫地、放牧、短程背运、传呼口信等,在中司官的指挥下,由寨首率当差百姓,每次每寨出7至9人,服役10天,1年3次。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一称太汗都督府。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哒活路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太汗为都督,职位世袭。辖附墨、奄蔡、依耐、安屋、犁、榆令、罽陵、碣石、波知、
见“春稽”(1568页)。
即锁南普。东乡族地区土司始祖。河州(今甘肃临夏)右丞里(今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一说藏族或蒙古族。元至正(1341—1368)末年,任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驻守河州。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
见“遥里”(2370页)。
古城名。吐谷浑所筑。《太平寰宇记》卷154载:“三足城皆吐谷浑昔有此地时所筑”。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一带。属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