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素贤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见“尕最”(582页)。
1805—1875清末广西壮族抗清首领。广西马平县(今柳江县)流山乡鱼窝村人。壮族。勤奋好学,颇通诗文,早年考中秀才,颇受乡人尊崇。同治十一年(1872),村民奋起反抗地方官府以白银代粮纳赋,被举为首
见“乞伏国仁”(124页)。
地名。在今宁夏灵武县东南。唐代为灵州。西夏建国前党项族首领李继迁、李德明的统治中心。宋咸平五年(1002)被继迁攻占。继迁因世爵西平,又受辽封为西平王,改为西平府,次年令弟继瑷与牙将李知白督众立宗庙,
亦作巴饶克、巴敖克。佤语音译,意为“住在山上的人”。居住在云南耿马、双江、沧源和澜沧等县的佤族自称。大多居于山区,很早就以农业为主,解放前已进入封建社会,是佤族中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一部分。参见“佤族”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特斯河源。东至库兰阿济尔噶山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达罕德勒接本部中右翼末次旗界,南至桑锦达赉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北至伯尔克山接军台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见“楛矢石砮”(2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