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学会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团体。1913年,以萨喇春为首的锡伯族知识分子,由于受内地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在锡伯营四牛录创立该组织。他们开办学校,传播资产阶级维新思想。提出废除旗制,取消“戈什哈”(跟丁)制度;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指定审理人员;反对官僚豪绅霸占地产。主张清丈土地,按户发给地契;各旗草场仍归公统一管理,免除无耕地户的渠工负担等。由于这些主张只在知识分子中流传,未取得本民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不久即宣告失败。
民国初年新疆锡伯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团体。1913年,以萨喇春为首的锡伯族知识分子,由于受内地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在锡伯营四牛录创立该组织。他们开办学校,传播资产阶级维新思想。提出废除旗制,取消“戈什哈”(跟丁)制度;要求在民事诉讼中指定审理人员;反对官僚豪绅霸占地产。主张清丈土地,按户发给地契;各旗草场仍归公统一管理,免除无耕地户的渠工负担等。由于这些主张只在知识分子中流传,未取得本民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不久即宣告失败。
17世纪初荷兰侵略者在台湾构筑的一个侵略据点。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军被明朝军队逐出澎湖后,转移侵占台湾本岛西南沿海地区,为巩固在台湾的立足和扩大对台湾岛的侵略,在安平的一鲲身构堡筑城,荷兰侵
见“陈大六”(1257页)。
见“佟佳江”(1095页)。
唐时吐谷浑王妃。平阳(治今山西临汾)人。武氏。武则天皇后侄孙女,太仆卿、燕国公武延寿女。自唐咸亨三年(672),吐谷浑为吐蕃所逼,徙居安乐州后,屡与唐联姻。武周时,武则天以其嫁吐谷浑王、唐封左领军卫大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书名。赵至忠撰。凡10卷。至忠亦作志忠,原名英。自幼陷契丹,为人明敏,举进士,官至中书舍人。重熙十年(1041)八月,因得罪契丹皇帝耶律宗真而投宋。宋以其为洪州推官,赐绯衣、银带及钱5万,更名至忠。官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牛儿宗”一译“内邬宗”。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牛儿宗寨官喃哥藏卜与其他地方首领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予钞、币等。十一年(1413),明中官杨三保使乌思藏还,奏使藏见闻时,遂置此司。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号小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次子。出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715),父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