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在清远军城(今宁夏中卫县东南),防卫首都以南要冲。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明代蒙古族画家。字仲乐。明宫廷太监。博雅多识,专工人物鸟兽画。明人夏文彦《图绘宝鉴》赞其丹青“下笔无痕,为一代之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碑铭。记述清军入藏胜利击退廓尔喀军经过的刻石。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文见《西藏奏疏》。记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侵掠后藏,大将军福康安领参赞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
1912—1941革命烈士。原名尹九宫,曾有名尹志异、尹绂。辽宁海城县人。回族。1933—1934年在北京大学学习,1935年赴日本留学东京早稻田大学。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组织“读书会”。193
明初在东北所设蒙古※兀良哈三卫之一。该部自称兀良哈(明人异译作五两案)。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名将兀良哈人※者勒篾(折里麦)后裔。者勒篾的后人率兀良哈人的一支入居东部封地朵颜山(大兴安岭南麓)一带,该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