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省惠水县自称“蒙娄”的苗族中。行葬时,先挖出墓穴,用石板将四壁嵌好,穴底用竹席铺垫,置尸体于上,不放任何随葬品。上面石板盖严,再封土,封土外面有的还用石头垒成圆形围圈,不立石碑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又作“勘契仪”。契丹宫中礼仪。皇帝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而后入宫。其仪甚隆,皇帝乘玉辂,至内门,北南臣僚于辂前对班立。勘箭官立门中,东上閤门使诣车前,立车左方,勘箭官揖进,至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元代历朝皇帝即位之始赐给帝师的诏书。元世祖始尊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嗣后历朝皇帝例尊乌思藏高僧一人为帝师,遂成定制。藏文史籍载元世祖赐帝师之诏为“珍珠诏书”;汉文史籍载每帝即位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
即“大贞斡”(81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