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历史知识>

中国伦理范畴之一。原指敬神或表示敬意而举行的仪式。始见于卜辞,作豐,为行礼之器,即用器皿盛双玉以作供奉,表示对上帝或先祖的敬重。《尚书·君奭》:“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意谓殷礼能同上天参配,所以享国久长。西周时,强调“为礼卒于无别,无别不可谓礼”(《左传·僖公二十二年》),遂将“”推演为区别贵贱亲疏的行为规范和等级名分制度,而有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之说。孔子推崇周礼,主张“齐之以礼”(《论语·为政》),朱熹注:“礼,谓制度品节也。”要求以周礼统一人们之视、听、言、动。老子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对“”持批判态度。战国时,荀子将“”之内涵予以扩大,谓其“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提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给礼赋予法的含义,主张礼与法相结合。汉代《白虎通》将礼规定为“五常”之一,成为当代和后世推行教化的重要内容,称“礼教”。北宋李觏提出“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直讲李先生文集·礼论第一》)。理学家以“”为“天理”之表现形式,朱熹称:“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理之节文”(《朱子语类》卷四十二)。认为守“”即是循天理,失礼即是违背天理。

猜你喜欢

  • 长兼

    官制用语。晋、南北朝时期多见。原指长期兼任某职,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自太尉、侍中至行参军皆可设。其秩位低于正员,成为正式之副职官,职掌与正员同。长兼可以除正,正职亦可降为长兼。

  • 张藻

    即“张璪”。

  • 宁玛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以十一、十二世纪藏族僧人索尔波且·释迦迥乃(1002—1062)、索尔穷·喜饶扎巴(1014—1074)和濯浦巴·释迦僧格(1074—1134)祖孙三人为代表人物。以传承吐蕃时期译成

  • 续修增改各国通商进口税则并善后章程

    清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1902.8.29)订于上海。先后签字的国家除中国外,有奥、比、德、英、日、荷、美、俄、意、法、丹、瑞(典)、挪、葡等国。按切实值百抽五,对十七类货物的税则作了具体规定。善

  • 博野县

    北魏景明元年(500)改博陆县置,以地居博水之野得名。治今河北蠡县。属高阳郡。隋属河间郡。唐属深州。宋为永宁军治。金为蠡州治。蒙古至元三年(1266)省入蠡州。三十一年复置。明洪武元年(1368)移今

  • 王益之

    南宋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字行甫。王象之仲兄。淳熙进士。尝官大理司直,熟于两汉史事及制度。著有《汉官总录》,已佚,今存《永乐大典》辑本,《西汉年纪》三十卷及《职源撮要》。

  • 王綯

    ①(1074—1137)宋开封(今属河南)人,字唐公。崇宁五年(1106),赐上舍第,授和州含山尉。仕太学、辟雍十余年,累迁给事中。宰相蔡京排斥异己,求去。靖康中,知寿春府。高宗即位,迁礼部侍郎兼权直

  • 达剌干

    官名。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定制,改称部达剌干为副使,县达剌干为马步(又译麻普)。

  • 皇朝续文献通考

    书名。又名《清朝续文献通考》或《清续文献通考》。近人刘锦藻编撰。上继乾隆年间修成的《皇朝文献通考》,故名。为清中后期行政制度、社会经济制度及科技文化教育、军事制度的资料汇编。体例基本依《清朝文献通考》

  • 六书

    古代汉字形体结构理论的六条原则。《周礼·地官·保氏》:“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郑玄注引郑众云:“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汉书·艺文志》云:“古者八岁入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