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集经验方
见古愚山房方书三种条。
见古愚山房方书三种条。
唐代太医署中的一种职称。其职责为学习并协助药园师种植药物,共8名。参见药园条。
五软之一。四肢为脾所主。小儿胎禀不足,乳食失调,以致肝肾脾胃虚弱,故四肢无力,手软不能握持,足软不能站立。治以补益为主。先用补肾地黄丸滋补肝肾,继用扶元散调补脾胃。
见顾允若《妇科辑要》。即避年。详该条。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二:“其形如蜈蚣,亦有头足,发寒热,因食物被蜈蚣所游之毒而生,宜雄黄定子涂之。”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异物入目。指尘沙、谷壳、麦芒、飞虫、游丝或金属、玻璃、竹木之细碎屑等异物飞溅、碰撞入眼。按损伤的部位及程度不同,引起证候有轻重之别,常有沙涩刺痛,羞明流泪,白睛红赤,
舌体伸长而弛缓,称吐舌;舌微出口外,立即收回口内,或舌舐唇上下及口角左右,称弄舌。多见于小儿,属心脾热盛重症。
急腹症之一。属祖国医学胃腕痛、厥心痛范围。多由平素脾胃虚寒,肝气犯胃,复加饮食不节,情志不畅,气血骤闭而发为本病。症为胃脘部突发性剧烈疼痛,迅及全腹,腹硬拒按,汗出肢冷,恶心呕吐,气促脉数或脉微欲绝,
汗为五液之一,属心。《灵枢·九针论》:“心主汗,……此五液所出也。”汗与血是同源异流。临床上许多汗症与心有关,如心阴虚,心火内扰,出现盗汗;心阳虚,卫阳不固,出现自汗;心气热也可见汗出;发汗太过,可伤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荭草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朝食暮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