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耗损。指气血津液严重耗损,元气不支,禁用泻法的五种情况。《灵枢·五禁》:“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
儿科著作。元·曾世荣撰。20卷。刊于1294年。书中对儿科理论申述了作者的见解,故称之为“口议”。卷1~3议明至理25篇,总论儿科的生理、病理及对某些儿科著作的评论;卷4~5议初生牙儿证候26篇;卷6
见医学粹精条。
病名。出《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指阴中时时排气如矢气之状。多因谷气实,胃气下泄;或气血虚、中气下陷所致。谷气实者,兼见大便秘结不通,排出声音响亮,连续不绝,治宜润燥导下,方用膏发煎(猪膏、乱发
又名眼系、目本。眼球内连于脑的脉络。相当于视神经等。《灵枢·大惑论》:“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之虚,其入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灵枢·经脉》:“心手少
【介绍】:见郑宏纲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刺梨之别名,详该条。
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即子死腹中。详该条。
出《神农本草经》。为入地金牛之别名,详该条。
古病名。指传尸之初起不甚者。见《外台秘要·传尸方》:“传尸,亦名转注,以其初得,半卧半起,号为殗殜。”可用吃力伽(白术)丸治之。参见传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