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经疏》。即木贼,详该条。
见《证治准绳·幼科》。即惊吐,见该条。
骨折固定方法之一。见《疡医准绳》卷六。适用于四肢肌肉丰满处骨折复位后的外固定。正夹一般用杉树皮制成;副夹用竹片制成,均宽约二公分,厚0.2公分,长度视伤处而定。先将正夹疏排患处皮肤上,敷接骨药一层,用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五方。香附、川乌、川楝子各一斤,熟地黄八两,茴香十二两,川椒(去目及闭口者,炒出汗)四两。前二味用盐四两,水四升同煮,候干剉焙,与余药共为末,酒糊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二十至三十丸
【介绍】:见许律条。
①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寻骨风之别名。②见《云南中草药选》。为通光散之别名,各详该条。
痘疮收靥为结痂期。痂干自然脱落,脱痂后,有残留的紫色瘢痕,经久方退。元·朱震亨《幼科全书》:“其疮落痂之后,根瘢平正,红活者吉;若瘀血或凸起,或凹陷,其色或白或黑,此凶吉未可知也。”设若痂皮不落,兼有
内经十二脉之一。超越寸口而上鱼际的脉象,主气有余。《诊家正眼》:“曰溢者,自寸口上越鱼际,气有余也。”
病证名。《叶氏女科证治》:“经来二三日,遍身疼痛,此寒邪入骨,或发热或不发热,俱宜解表,服乌药顺气汤(乌药、僵蚕、川芎、白芷、陈皮、枳壳、干姜、甘草、麻黄、姜、葱,水煎温服)。”参见经行身痛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橡实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