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麻风病重症的五种表现。见《疠疡机要》卷上。又名五不治。即皮死麻木不仁,肉死针刺不痛,血死溃烂无脓,筋死指脱,骨死鼻柱坏。
【介绍】:见叶文龄条。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
病名。指癫病深入于脉者。《灵枢·癫狂》:“脉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尽刺之出血;不满,灸之挟项太阳,灸带脉于腰相去三寸,诸分肉本输。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参见癫条。
【介绍】:见王钖鑫条。
出《外台秘要》卷三十三。即小产。详该条。
病证名。即经行头痛。详该条。
方书名。10卷。清·李文来撰。刊于1686年。本书编者将汪昂《医方集解》与《本草备要》重新分类,合为一书,并参考其他有关医方著作纂集而成。书中将疾病分为60余大类,按病载方,方后释药。书后并附用药加减
见《分类草药性》。为乌桕木根皮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痉证之一。外感寒邪而致的痉证。清·吴鞠通《解儿难》:“风寒、风湿致痉者,寒痉也。风寒咳嗽致痉者,用杏苏散。”见于乳幼儿各种感染,如上呼吸道炎、肺炎等引起的惊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