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中风病因之一。因突然惊骇,精神散乱而引起的类中风证。
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隶属于太医署。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共2人。参见药园条。
即有病。《素问·脉要精微论》:“故乃可诊有过之脉。”《灵枢·经脉》:“挟脊之有过者,取之所别也。”
耳后连头部处。相当于今解剖学之乳突部。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心痛痧》:“痧毒冲心,属之于气,则时痛时止,痰涎壅盛,昏迷烦闷,此其候也。治宜刺手臂,服顺气之剂为主。痧毒攻心,属之于血,则大痛不已,昏沉不醒,此其候也。治宜刺腿湾,服活血之剂为
病证名。《竹林女科证治》:“经来腰腹痛而气滞血实者,宜服桃仁汤(当归、赤芍、生地、香附、丹皮、红花、延胡索、桃仁),形瘦有火加黄芩、黄连;形肥多痰加枳壳、苍术、半夏。亦有肝肾阴虚腰腹痛者,宜养肝肾,用
阴阳二气的交会。《素问·四气调神大论》:“天地气交,万物华实。”
出《神农本草经》。为夜明砂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①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又名蛇瘴、虾眼、南方称著毒。由外伤染毒入于肌肤筋骨所致,或脏腑火毒凝结而成。其证随处可生,好发于手、足指端。《外科大成》卷四:“瘭疽……初出红点,次变黑色,小者如黍
出《御药院方》。为玄明粉之别名。研极细,外用少许点眼。治肾水虚衰,肝经邪热,视物不明,或生障翳,胬肉攀睛,或迎风泪出,眼见黑花,或睛涩肿痛,或痒不可忍(《证治准绳·类方》第七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