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培之外科医案》方。香附、当归、佛手、橘红、栝蒌仁、郁金、茯苓、苏梗、枳壳、参三七、半夏、竹茹。水煎服。治肝痈六、七日后,胁肋微肿,或兼咳嗽,大便不利。
见《内蒙古中草药》。为黄蓬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卫生宝鉴》卷十八。即阴痛。详该条。
见《医学准绳六要》。即牙齿之埋于牙龈部分者。
见《证治准绳·幼科》初生儿头面肢体皮肤发赤,多因胎中感受热毒所致。治宜清热和血用清热解毒汤。如小儿出生之初,由于皮肤娇嫩,骤与外界接触,出现鲜红色斑者,数天后可自行消退,不必药治。
见《湖南药物志》。为地桃花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①一名虚痰。《医学入门》卷五:“聚于肾,多足膝酸软,腰背强痛,肢节冷痹骨痛,名曰寒痰,又名虚痰。”“寒痰因形寒饮冷,色深青黑如灰,善唾,或喘,轻者五积散、藿香正气散;重者温中化痰丸、古半硫丸
病名。多由感受时气,心经本虚,而直中其邪所致。症见舌出如蛇,伸缩不停,吐酸水顽痰等。参见弄舌风条。
见伤寒温疫条辨条。
病证名。出《古今医鉴》。痘疮发病后,一般历时四天,当渐起胀,先出者先起,后出者后起,至五、六日毒气尽出,至七、八日则进入贯脓。若见形三、四日,起胀如豆形,根窝红活肥满,光泽明净者,预后良好。若不起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