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灵芝
见《安徽中草药》。为灵芝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安徽中草药》。为灵芝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饮片新参》。为罗勒子之处方名,详该条。
医论。医案著作。2卷。清·王三尊撰于1721年。上卷医论55条。下卷医案78则。作者认为“古人创立方书,无非为后人入道之门”,临床所见病情交错,医治应随机应变。医论中结合个人临床经验,广论辨证施治、各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鹿角菜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指胃气上逆而致咳者,症见呕而咳,甚则吐蛔者。《素问咳论》:“脾咳不已,则胃受之;胃咳之状,咳而呕,呕甚则长虫出。”治用乌梅丸、异功散加川椒、乌梅,加味二陈汤等。参见脾经咳嗽条。
七情之一。属正常的情志活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心在志为喜。”《素问·举痛论》:“喜则气缓。”但暴喜无度,则可成为致病因素。《灵枢·本神》:“喜怒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素问·阴阳
病名。多由心经火毒上冲致上腭肿起,色红疼痛;或有白膜,饮食吞咽有碍;或身发寒热。《喉舌备要》:“此症发于上腭红肿者多起白膜,黄膜者少,有核用针,无核不刺。”治宜泻火、解毒,清热消肿。可选用玄参、连翘、
证名。指肢体、筋脉弛缓无力。《灵枢·口问》:“胃不实则诸脉虚,诸脉虚则筋脉懈惰,筋脉懈惰则行阴用力,气不能复,故为嚲,因其所在,补分肉间。”《类经·疾病类》:“嚲,释曰:下垂貌。”参手足嚲曳条。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为棕榈皮之简称,详该条。
病名。《喉科心法》:“小舌(即悬雍垂)忽变白色,其舌下垂,痿软而大,吞咽作哽,呼吸觉气闷不利,初则干饭难下,继则糜粥亦觉梗格,由酒客伤中,胃气惫败,或杨梅广疮余毒而成。”参见帝钟风、杨梅疮、悬旗风等条
病证名。指因跌扑而致的伤筋、损骨。《圣济总录》卷一百四十五:“或因乘车马,或登陟危险,误多倒扑,轻则蹉跌,筋脉蹴损,不能伸屈,甚者乃至踒折筋骨,治宜速以养血脉续筋骨之剂服之。”参见跌打损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