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指胁部低平之状。《灵枢·本藏》:“合胁兔骹者,肝下。”张景岳:“胁下之骨为骹……兔骹者,胁骨低合如兔也。”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二。其形黑紫如熏梅状,如遍身有梅疮,内有一二个疔疱,则令遍身疮不发,须针刺其毒,入追毒丹,服土茯苓加托毒之品,随证治之。
指乳母气机壅滞时,以乳哺儿,损儿脾胃,而生诸疾。《证治准绳·幼科》引《灵秘》和《宝鉴》云:“壅乳成痰涎,涎壅生惊。”“壅乳成妳癖。又吐逆生痰。”
病证名。《三因方》:初生寒闭者,由天寒气闭不能啼,切勿断脐,用纸蘸油,点火于脐带下,往来熏之,令火气由脐入腹,使寒得温散,更以热醋汤洗脐带,则气通啼哭如常。参见初生不啼条。
药物学著作。4卷。清·黄钰撰。刊于1869年。作者因陈修园《本草经读》一书所辑《本经》的原文词旨简奥,语句参差,难于诵记,乃据此编成对偶谐韵的联句,删去原注,以供初学之用。
病名。见清·佚名《眼科易知》。即睥生痰核。详该条。
指肺不能正常输布津气,出现喘咳等证的病机。肺接受由脾输送的精气,经本脏和心的作用而输布到全身。如肺受燥热熏灼则肺阴耗伤,津液输布失常,皮毛失于濡润;肺受寒束,则水津不行,停而成饮,均可聚液成痰,发生喘
古时按经脉长度与气行速度之间的关系计算针刺所需的时间。《流注指微赋》:“接气通经,长短依法。”例如,据《灵枢·脉度》记载:手三阳经长5尺。《灵枢·五十营》曰:“呼吸定息,气行六寸。”这样,针刺时需运针
病名,见《卫生家宝产科备要》,亦名半生、半产、失胎、伤娠、革产、损娠。指妇人怀孕三月以上,由于气血虚弱、肾虚、血热、毒药伤胎、或外伤等损伤冲任,不能摄血养胎,以致未足月而产者。
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湿气偏胜而出现泄泻。脾恶湿喜燥,湿气内盛则脾阳受遏,运化功能失调,故见脘腹胀闷、大便泄泻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