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类方》第三册。即大黄散第一方,见大黄散条。
证名。见《王旭高医案》卷一。指病人自觉发热,但按其肌肤而不甚热的一种症象。多见于湿温病,热为湿遏,以致发热在里,热势不扬,宜用渗湿透热或清泄芳开法治疗。
指寸法之一种。是以患者本人中指第一、二指节横纹桡侧端间距离为1寸量取穴位,故名。《太平圣惠方》:“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纹,相去为一寸。”适用于四肢直寸与背部横寸取穴。
《金匮要略》方。又名头风散、附子摩头散。炮附子一枚,食盐等分,为末。沐头后,取一方寸匕,涂摩痛处,令药力行。治头风,头痛时发时止属寒证者。
①五度之一。是古人测定正常成人全身骨骼的长短、阔窄、大小的一般数值,作为确定经脉长短的尺度及循经定穴的依据。详见骨度法条。②《灵枢》篇名。本篇介绍以全身各部位骨度分寸折量的方法,故名。叙述正常人的身长
【介绍】:元代医家。原名萨里弥实,蒙古族。精通医术,擅长内、妇科。惟幼科用药,或嫌峻利。撰有《瑞竹堂经验方》。
痰证之一。指痰浊留伏于胸膈所致的病证。《不居集》卷十七:“伏痰:略有感冒,便发哮嗽,呀呷有声。”方用乌巴丸等。参见痰证条。本症类似慢性哮喘性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见《十药神书》。即太平丸第一方,见太平丸条。
见食物本草条。
解剖部位名。见《原机启微》。即眼弦。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