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药材手册》。为厚朴花之处方名,详该条。
见《圣济总录》。即灯心草,详该条。
【介绍】:清代医家兼官吏。字伟然。江苏吴县人。官至贵州巡抚,精于医,任官所到之处,恒以医济民。辑刻有《园医学六种》,为其在江西时所作。其书包括伤寒、针灸、妇产、外治、本草等科,流传较广。
见《种子植物名称》。为香茅之别名,详该条。
即儿科。又名哑科。见《医学正传》。《太平圣惠方》:“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病证名。见《医学入门·痰类》。又名火喘、火炎上喘。详各该条。
【介绍】:宋代医生。生平不详。著有《李深之手集方》。
【介绍】:见陆贽条。
病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十三丁之。由皮肤破损染毒或湿热火毒蕴蒸肌肤而发,多见手足部。初起患处胀痛呈暗红色,迅速蔓延成片,继则疼痛剧烈,患肢水肿,出现水泡,溃后出现淡棕色浆水,皮肉腐烂,周围转
又称清热法。用寒凉药物以清解火热证的治法。《素问·至真要大论》:“治热以寒”,“温者清之”。此法适用于热性病和其他热证。对热性病,有清卫分、清气分、清营分、清血分之分。对其他热病,则多根据脏腑辨证,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