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又称喜惊。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等篇。指遇事容易惊吓,或经常自觉惊慌。常伴见心悸不宁症状。多由心气虚或心火旺,肝阳上亢、胆虚及气血亏损所致。当结合因、证分别论治。
即手第四指。又名小指次指。
病证名。即胃热呕吐。《幼科要略》:“幼儿脾胃受伤”,“倘热气深伏,烦渴引饮、呕逆,连香饮。”参见热吐条。
病名。《太平圣惠方》卷六十三。即恶疮。见该条。
即肾脏。与外肾(男子外生殖器)相对而言。
①《幼科发挥》卷三方。木香、人参、黄芪、当归、桔梗、三棱、莪术、鳖甲、绿矾、枳实、使君子、川楝根皮、诃子、干蟾各七钱五分,黄连一两。为细末,水泛为丸,绿豆大,每服三十至四十丸,米饮送下。治小儿腹中有癖
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鹿肾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太平圣惠方》卷五十六:“人先天地痛,忽被鬼邪所击,当时心腹刺痛,或闷绝倒地,如中恶之类。其得差之后,余气不歇,停住积久,有时发动,连滞停住,乃至于死。死后注易傍人,故谓之鬼疰也。”可选用***散
针法著作。承淡安等编。书中阐解子午流注学说在针法上的应用。1957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介绍】:见严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