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泽泻之别名,详该条。
经外奇穴名。《外台秘要》:“立脚于系鞋处横纹,以手四指于纹上量胫骨外,逼胫当四指中节按之,有小穴,取一缕麻刮令薄,以此麻缓系上灸,令麻断。男左女右,患多灭。”近代《针灸经外奇穴图谱》列作奇穴,名传尸灸
病证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又名舌短、阴强舌。因寒凝胸腹者,症见舌缩而四肢厥冷,脉象沉伏,治宜温中祛寒。因心脾积热者,症见舌缩难言,蒸蒸发热,脉沉而数,治宜清心开窍。
正骨手法。适用于髌骨离位的整复。见《伤科汇纂》卷一。患膝呈半屈曲位,用推挤手法使离位的髌骨复归于原位。再用抱膝固定。
【介绍】:见徐芳洲条。
三十六黄之一。《外台秘要》卷四:“肾黄,小便不通,气急,心闷……”治宜瓜蒂散。《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五:“肾黄者,面色青黄,腰背疼痛,耳中飕飕百般声响,脚膝无力,多睡呕逆,不能下食,悲而不乐,若两脚浮肿
内痔治法之一。用于各期内痔及混合痔之内痔部分。包括对痔核具有坏死作用的药物(如枯痔油、枯脱油)或能使痔核硬化萎缩的药物(如5-8%明矾液,5%鱼肝油酸钠等)。从而使痔核硬化萎缩、坏死、脱落。本法对内痔
【介绍】:宋代医家。生平不详。研讨仲景之书八年,认为伤寒无恶证,而庸医往往误投药剂伤人,撰有《伤寒十劝》1卷。
见《广西中药志》。为大飞扬之别名,详该条。
即逐寒开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