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宋吴芾(1104-1183)撰。吴芾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浙江仙居县)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迁秘书省正字,以不附秦桧劾罢。后除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孝宗即位,累迁礼部侍郎,以
见《识遗》。
一卷。明吴麟征(生卒年不详)撰。吴麟征字来皇,号磊斋,海盐(今属浙江)人。天启二年(1622)中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明亡殉难。此编皆为吴麟征居官时,寄训子弟之书。由其子吴蕃昌摘录其语,辑为一帙,故名
二十三卷。明王云凤(1465-1517)撰。云凤字应韶,号虎谷。山西和顺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因劾太监李广下狱,降陕州知州。迁陕西提学副使,历山东按察使,召为国子祭酒
残卷。清李毓恒(生卒年不详)撰。李毓恒字冬函。山东济宁州(今济宁市、金乡、嘉祥一带)人。清咸丰、同治间在世。为庠生。不乐仕进,以诗、酒终其身。《惜阴书屋诗集》仅存卷三。李毓恒耽于潜修而不求闻达,其诗造
二卷。清纪磊撰。三国易学家虞翻曾依经立注,以阴阳消息、六爻、发挥、旁通、升降、上下为宗,创虞氏逸象。后人多有搜集和订正者。清代惠栋所著《易汉学》辑虞氏逸象三百三十一事,张惠言所著《周易虞氏义》辑四百五
一卷。清倪倬撰。倬字云庄,一字汉甫,青浦(今属上海市)人。笃学嗜古,钻研经典。著有《农雅》、《我我书屋吟稿》、《存善堂文集》等。此书是他的读书笔记。他依据古代经典,辨证诸家《左传》注疏的误说,确有所得
三十一卷。乾隆五十三年(1788)奉敕撰。《诗经乐谱》三十卷,乾隆命皇子暨乐部诸臣,据文义以定宫调,援古证今,亲加指示。而于永言之徵旨,御定为一字一音,合于大音希声之义。并遵《律吕正义》体例,分列八音
一卷。清卓尔堪撰。尔堪字子立,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人,自号宝香山人。康熙间从征耿精忠,为右军前锋。工诗,有《近青堂集》行世。该书记有明一代卓氏忠烈遗事。现存原刻本。
三篇。清魏源(1794-1857)撰。魏源字默深,湖南邵阳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官至高邮知州。著作尚有《圣武记》、《海国图志》、《诗古微》、《公羊古微》、《老子本义》等。是编本因撰辑《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