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骨
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头”字之讹。
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头”字之讹。
三十卷。附《野老纪闻》一卷。南宋王楙(1151-1213)撰。王楙字勉夫,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少年丧父,养母不仕。母亲去世后,绝意仕进,题所居曰“分定斋”,隐居读书著述,时人称之为“讲书君”。晚年得
三卷。序目一卷。别本以当一瓻不分卷。续增集对七巧图二卷。《以当一瓻》,清裘良白撰。七巧之戏,自嘉庆十八年(1813)《七巧图合璧》出书后,对此道爱好者蝉联鹊起。道光五年(1825),此《以当一瓻》(又
一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是书原为《诗经稗疏》附录,大旨乃以《诗经》为例,揆之以六书之正义,力主明代陈第诗无叶韵之说。摘举纠订古音叶读之舛误,今韵通用之乖方,并列举十蔽,以明叶韵除而真诗自
六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此篇乃士祯解官刑部尚书归乡撰成《香祖笔记》后,又博采所见所闻,撰著而成。因其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所撰无固定体例,不分顺序层次,属杂录之类,故命名《古夫于亭杂录》。
四卷。宋吴棫(约1100-1154)撰。吴棫字才老,同安(今福建厦门)人。宣和六年进士,绍兴中为太常丞,因忤秦桧出泉州通判。据徐蒇《韵补庐》称,棫著有《书裨传》、《诗补音》、《论语指掌考异续解》、《楚
二卷。作者不详。记宋大臣韩琦事迹。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为是其家所传;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则认为是韩琦子忠颜所撰。又《直斋书录解题》和《宋史·艺文志》均作十卷,传世明、清刊本及《韩魏公集》中所录亦为
十五卷。明郑履淳(约1578前后在世),编,其子郑心材(约1590前后在世)续成。郑履淳,字叔初,海盐(今属浙江)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郑心材,字敬仲,号思泉。生卒年不详。
十卷。清刘光飏(生卒年不详)辑。刘光飏,字雨若,宣城(今属安徽)人,以善刻石著称于明清间,《快雪堂法书》、《王刘诗牍》等皆出于其手,尤其是《快雪堂法书》摹刻之精湛,名重艺林,以至被誉为“天画神镂”。此
四卷。晋杜预(详见《春秋经传集解》条)撰。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甘肃敦煌县南千佛洞佛龛坍塌,很多古写本及古书暴露于外,其中有《春秋经传集解》六朝写本二卷,唐写本二卷。包括僖公五年、僖公二十七年至
十卷。李光(1078-1159)撰。李光,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居士。南宋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曾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因反对与金割地求合而得罪秦桧,贬谪岭南。因自号读易老人,据平生学《易》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