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石点头》。
一卷。明王叔英撰。生卒年未详。王叔英,名原采,以字行,浙江黄岩人。洪武中,与杨大中、叶见泰、方孝儒、林佑并征至。王叔英固辞还乡。后以荐官仙居训导,改江西德安教授,迁湖北汉阳知县。建文时,召为翰林修撰。
十六卷。清李景峄、陈鸿绶修,史炳、史津纂。史炳,字恒斋,乾隆十六年(1751)举人,官兴化教谕。史氏精音学,旁通西方算术,尤工试帖,诗、词入九家诗选,有《大载礼正义》十六卷、《杜诗琐证》二卷、《句俭堂
一卷。明顾尔迈(生卒不详)撰。顾尔迈,淮安(今江苏省淮安县)人,生平事迹不详。《明珰彰瘅录》之“珰”即宦官,“彰瘅”即“彰善瘅恶”之义。该书取材《实录》、《宪章》、《中官考》诸书有关宦官之文,而详加评
十二卷。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湖北天门)人。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代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便用王弼之本。宋代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但也有同异。至朱熹《本义》,才定
二卷。原书不具撰者姓名,《四库提要》考订其为元翟思忠所作。翟思忠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史称魏徵前后进谏二百余事,然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仅得130条。本书摭拾众说,以补王录之不足。其中间有与史传异同,且有
八卷。附《诗小谱》二卷。元陈绎曾(约1329年前后在世)撰。(生平详见《文说》辞目)。是编分古文小谱、四六附说、楚赋小谱、汉赋小谱、唐赋附语五类,体例繁碎,大抵妄生分别,强立名目,殊无精警。诗小谱二卷
二十卷。校正凡例一卷,附录一卷,汇览三卷。明张自勋(生卒年不详)撰。自勋字卓庵,明宜春(今属江西)人。竭一生之力,于《通鉴纲目》进行增益、更改、删除。著有《纲目续麟》、《廿一史独断》、《卓庵心书》等。
不分卷,清黄尚毅纂修。黄尚毅字仲生,邑人,举人。清末,蜀中各邑大都奉部令编纂乡土志,此篇亦其中之一。《绵竹县乡土志》光绪三十四年(1908)刻本不分卷。其分为三科:一曰历史,甲沿革,乙政绩,丙兵事,丁
一卷。清吴骞撰。吴骞著有《论语皇疏考证》,已著录。此编为其与陈鳣同游武陵所记。自庚子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日,逐日记述。倡和之诗最多,记虽寥寥数节,皆清新可诵。写土风俗与古相证。如二月二十八日,为食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