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北溪字义》。
八卷。明何维柏(约1550前后在世)撰。何维柏,字乔仲,南海(今广东佛山)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历授监察御史,坐劾严嵩,廷杖除名,隆庆初(1567)复官,累迁吏部左右侍郎。又因忤
十二卷。元高耻传(生卒年不详)撰。高耻传临邛(今四川省邛崃县)人。此书杂采古事古语,以字数为标目次第。从一字起至七字止。其不能限以字数者,又别立脍炙句二卷。其一字类不能成句,则以古文奇字当之。十分庞杂
二卷。正编龙启瑞与黄虎痴同撰,参见《字学举隅》。续编王维珍(生卒年不详)撰。维珍字颖初,一字席卿,号莲西,一号大井逸人。咸丰进士,官通政司副使。其书首列续辨似,改变正编体例,只辨二字之形似,分韵开列。
二卷。清黄维翰(生卒年均不详。)撰。黄维翰字申甫,号稼溪,江西崇仁人,光绪进士。署龙江府知府。为官清白廉洁。著有《稼溪文存》、《稼溪诗草》、《黑水先生传》、《易独断春秋通议》等。此集凡2卷。皆为文。前
一卷。清丁晏撰。作者在此书序言中,阐明了他的治易方法,他认为勘正易经文字应以文字训诂为本,探求周易真旨则应以义理为途径。他还认为训诂非博考不明,易义非研究不精,因此对于周易文字的训解并非可有可无。因此
二卷。清叶申芗(生卒年未详)辑。叶申芗著有《闽词抄》。本编乃模仿孟棨《本事诗》的体例,专门记载有关词作的本事。上卷记唐、五代、北宋事,自白居易为吴二娘制〔长相思〕始,以僧仲殊咏投牒妇人〔踏莎行〕止。下
六十五种,一百八十一卷。清李光廷(详见《榕园丛书》)辑。书后有李光廷跋语:“年老善忘,特选是编,以销永日,可以息神,可以定志。倘集赀刊之,嘉惠士林,斯不特一人之娱也。汉张苍年老,无齿,以乳为养,说者谓
十二卷。清连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河南许州(今河南许昌)人。是书第一卷为总目凡例,其中录圣制日知荟说十则,钦定周官总辨八条;第二、三卷为《天官冢宰》上、下;第四、五卷为《地官司徒》上、下;第六、七卷为《
十二卷。清王槐龄纂修。王槐龄,曾任石柱厅厅丞。石柱,宋为南宾县,元因宋制,明并南宾,其石柱土司则如旧。清设石柱厅。石柱厅旧无志,清康熙间曾尝试纂修,然事未竟而稿佚。乾隆四十年(1775)厅丞王荣绪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