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正义
二十七卷。明许天赠撰。天赠字德天,黟县(今属安徽省)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乙丑(1565)进士,官至山东布政使参政。此书不载经文,只标章名节目,附以己说,颇为弇陋。
二十七卷。明许天赠撰。天赠字德天,黟县(今属安徽省)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乙丑(1565)进士,官至山东布政使参政。此书不载经文,只标章名节目,附以己说,颇为弇陋。
二十三卷。明徐渭(1521-1593)撰。徐渭字文清,更字文长;号青藤、天池等。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少聪敏,十余岁即仿扬雄《解嘲》,而作《释毁》。师从同里季本,为诸生十余年。为浙督胡宗宪招致幕下,为
一卷。清胡廷绶撰。胡廷绶字翌屏,安徽绩溪人,生卒年不详。按照《今文尚书》欧阳说,人的五脏(藏)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古文尚书》说则认为,脾为木,肺为火,心为土,肝为金,肾为水。许慎
四卷,补遗一卷。清黄淦撰。此书卷首有特通阿序以及黄淦自序,其次是古《尚书》序及总论。卷一《虞书》,卷二《夏书》,卷三《商书》,卷四《周书》,卷末补遗。书中无黄淦自己的见解,多取自诸家之说,所采宋人蔡沈
四卷。又名《礼记体注》。详见清代曹士玮撰《礼记体注》条。
一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1623-1713)字大可,一字齐于;原名甡,又名初晴,一作秋晴,晚年号西河,学者称西河先生。浙江萧山县人。明诸生。康熙十八年(1679年)荐举博学鸿儒,授翰林院检讨,充《明
四卷,明王志坚(1576-1633)撰。王志坚,昆山(今属江苏)人,字弱生,又字淑士、闻修,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迁贵州提学佥事,不赴。崇祯四年(1631)再以佥事督湖广学政
一卷。清潘眉(1771-1841)撰。潘眉字寿生,又字稚安,江苏吴县人,清学者。曾应邀纂修《高州府志》。著有《三国志考证》等。此书以《史记索隐》所引《竹书纪年》考证田齐纪年,从而考订孟子生年及游历先后
十二卷,《周书经师系表》一卷。清江声(1721-1799年)撰。江声字涛,改字叔云,号艮庭,江苏元和(今江苏省吴县)人,清代经学家,惠栋弟子。江声治经宗汉儒经说,长于旁搜博引。主要撰述有《尚书集注音疏
十八卷。明庄履丰(约1592年前后在世)撰。庄履丰,字中熙,福建晋江人。生卒不详。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改庶吉士。履丰以奉兄丧归里,因疾早卒。著有《梅谷集》,凡十八卷。是书前十四卷皆杂文,后四卷
①十八卷。是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奉敕修撰,雍正四年(1726年)告成的一部官韵。由李光地修撰,王兰生协助,徐元梦校阅。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又号榕村,福建安溪县人。康熙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