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榷
二十四卷。明朱长春(生卒年不详)撰。朱长春,字大复,乌程(在今浙江湖州)人,万历癸未年(1583年)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朱长春结合原书对《管子》加以阐释,对每一篇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写在每篇篇首的,称为评,多论作文之法。写在篇中的,称为通,随原文解释文意。写在篇末的,称为演,统论一篇的主题。《管子榷》清代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二十四卷。明朱长春(生卒年不详)撰。朱长春,字大复,乌程(在今浙江湖州)人,万历癸未年(1583年)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朱长春结合原书对《管子》加以阐释,对每一篇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写在每篇篇首的,称为评,多论作文之法。写在篇中的,称为通,随原文解释文意。写在篇末的,称为演,统论一篇的主题。《管子榷》清代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二卷。宋苏辙(见《诗传》)撰。《道德经解》,又称《道德真经注》、《道德经疏》、《老子新解》、《老子解》。宋以前学者注解《道德经》,或参阅河上公注本,或依据王弼注本,综其要旨,皆述无为养生治国之道,注文
二十卷一百回。明吴承恩(约1500-1582)撰。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他出生在一个由“两世学官”而没落为商的家庭里,幼年时即“以文鸣于淮”,但在科举中屡次受挫,直到嘉靖二十
一卷。清爱新觉罗·胤祯(见《御纂孝经集注》)撰。该书为胤祯追述清圣祖之语亲录编成。凡246则,皆为《清实录》和《圣谕广训》所未载者。系宫闱问视之暇,圣祖对胤祯谕示教训之语。该书有津河广仁堂刻本、《四库
一卷。明江之春撰。江之春,贵州安龙(今贵州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不详。《安龙纪事》记永历帝自广西南宁移跸贵州安龙府,有马吉翔者,原为北京内监长班,复为书办,冒功受宠,逢迎内监,官
三册,不分卷,附塔伊喀事宜三册,不分卷。清达林、龙铎同撰。是书编辑于嘉庆元年(1796年)。《乌鲁木齐事宜》共分二十类:曰疆域、山川附、曰城池、曰官制、自满营马匹、曰满营军械、曰绿营马匹、曰绿营军械、
三十二卷。明刘凤(1517-1600)撰。刘凤,字子威。长洲(江苏苏州)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累河南按察使佥事。著有《续吴中先贤赞》等。据《江左脞谈》载,刘子威好为诘屈聱牙之文,吴人推服
二卷。元熊太古撰,生卒年不详。熊太古字不详,丰城(今江西丰城)人。登进士,官至江西行省郎中。熊太古性喜游览,北涉滦河,西泛洞庭,东游浙江,南至广东,足迹踏遍半天下,故以“冀越”名其集。书杂记见闻,内容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
二十八卷。明吴之俊(生卒年不详)撰。吴之俊字彦章,号芝房。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官武强县知县。本书纂辑故实,每卷标目,都喜为新异。全书分二十六类。即甄元、控舆、挈壶、采真、测符、提灵、综掖、纬阀、襄奁、延
六卷。元杨维祯撰。维祯生平事迹见《东维子集》。此集所载皆琴操、宫词、冶春、游仙、香奁等作。古乐府亦杂侧其间。为其门人章琬所编。因其体裁皆时俗不为,放以复古为名。琬序称所辑共二百首,连同吴复所编又三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