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卷。清靳辅撰。靳辅(1633-1692),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中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初历内阁学士、安徽巡抚。康熙十六年(1677),选授河道总督,主持治黄河工程。在任十余年,河患大减
六卷。续志 一卷。清朱绪曾撰。朱绪曾(约1796-1866),字述之,上元(今南京)人,目录学家。道光举人,官至知府。平生嗜好读书、藏书,常常撰其大意,作成题记,著作甚多,《开有益斋读书志》是其目录学
一卷。明崔铣(其事详见《读易余言》条)撰。《读易余言》第三卷即《易大象说》。朱彝尊《经义考》载《读易余言》五卷,又载《易大象说》一卷,实为重复。有称《易大象说》有单行本,故宜列出。杨时乔称《易大象说》
十卷。清蒋锡震(1662-1739)撰。锡震,字岂潜。江苏宜兴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是集分二十二种:《辍耕草》、《北征集》、《渡河集》、《赘肬集》、《北游草》、《楚游草》、《
二十卷。前十八卷为清王念孙著,后二卷署“引之述”,盖念孙存其子习业之说。王念孙(1744-1832),字怀祖,号石臞(又作石渠),江苏高邮县人。清代著名学者,精音韵、文字、训诂之学。乾隆四十年(177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二卷。宋叶梦得(生平详见《春秋传》)(1077-1148)选。二十卷辞目。《春秋传》俱有麟台故事,编前有梦得序,称致道《北山集》四十卷,既为之序。人皆知致道之文,而不知其诗。即知其诗,亦仅知其古风,而
残存第一、二卷。清王泉之撰。泉之字汉槎,清泉(今湖南衡阳市)人。此书卷首有作者自序,知此书成于道光十三年。作者以为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不依《诗经》原文次序,颠倒错乱。后世刻本,尤多讹误。虽后人
十卷。明陈仁锡撰。仁锡字明卿,号芝台。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第三,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事迹见《明史·文苑传》。该书以“十篇”为名,但据江苏巡抚采进本检核,只有《翼易书》、《太极
七卷。清廖廷相编。廖廷相(约1860-1920),广东南海人,清末民初目录学家。光绪进士,入翰林,为词章,编《广雅书院藏书目录》七卷。正文卷一为御制敕撰书;经、史、子、集四部各一卷,下分类;卷六为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