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斋刘先生文集
十五卷。元刘岳申撰。岳申字高仲,吉水(今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因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此集为门人萧洵所编,李祁序。收文二百余篇,其中碑志占十之四五,可补史阙。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记为详。《四库全书总目》评曰:“岳申文宗法韩、苏,故其气骨遒上,无南宋卑冗词。”传世有萧洵刊本、清陆香圃三间草堂抄本。《四库全书》本题名《申斋集》。
十五卷。元刘岳申撰。岳申字高仲,吉水(今江西吉水)人。生卒年不详。因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此集为门人萧洵所编,李祁序。收文二百余篇,其中碑志占十之四五,可补史阙。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记为详。《四库全书总目》评曰:“岳申文宗法韩、苏,故其气骨遒上,无南宋卑冗词。”传世有萧洵刊本、清陆香圃三间草堂抄本。《四库全书》本题名《申斋集》。
三十卷。宋郑獬(1022-1072)撰。郑獬,字毅夫,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县)人。皇祐五年(1053)举进士第一,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知制诰。英宗即位,数上疏论事,出知荆南、还判三班院。神宗初,召拜
一卷。明袁宏道(1568-1610)撰。袁宏道,字中郎,号石公,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万历进士,历任吴县知县、国子助教、礼部主事、吏部郎中等职。与其兄宗道、弟中道并称“三袁”,同为“公安派”创始人。
①十卷。清王一夔修,赛珠、毕纂。王一夔字虞香,顺天大兴人(今北京大兴县),生员出身,康熙五十五年(1716)任文登县知县。赛珠字合浦,邑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举人,以诗文著称。诗稿有《昆阳草溪谷
七卷。清吴大廷(1825-1878)撰。吴大廷字桐云,别号小酉腴山馆主人。湖南沅陵人。咸丰年间举人,官至福建法道及台湾道。曾著有《小酉腴山馆诗文钞》、《读易随笔》、《读书随笔》、《孝经古今文辑论》诸书
一卷。后周沈重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沈重字德重,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市)人。其博览群书,善诗、礼及左氏春秋。初仕梁,为都官尚书,后被征入周。诏令讨论五经,并校定《钟律》,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卷。清末武春芳撰。武春芳字运隆,河北乐亭人。此书是作者将四十年之读易随笔重新编篡,附于经传之后而成。在自序中作者申述了他的易学宗旨:“易之大义,在于阴阳,阴阳之符,见于君臣、父子、夫妇之三纲,而要其
四卷。英国伟忽塔(生卒年不详)撰,英国梅滕更(详见《西医产科心法》)、慈溪刘廷桢(生卒年不详)同译。此书卷首载目录及中西权量表,又标汉文病症目录,下注页数,以便于检阅。卷一至卷四包括三十一门,分别载心
三卷。宋傅察(1089-1125)撰。傅察,字公晦,孟州济源(今河南孟县)人。大观元年(1107)进士及第。时蔡京为相,闻其名,欲以女妻之,傅察固辞不受,复娶赵梃之女。以外家恩例,为青州司法参军,历永
二十二卷,清张贞纂。张贞,字起元,山东安邱人。康熙十一年(1672)拔贡。十八年(1679)召征博学鸿词科,未赴。二十四年(1685)以史馆缺员再征,御试第三名,授翰林院待诏,未就,居家著述。《杞纪》
见《薛氏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