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周复俊(1496-1574)编。周复俊,字子吁。昆山(今属江苏)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其善文,文笔清俊顺畅。诗非其所长。玉峰,是昆山的别名,即今昆仑山。本书收自西晋迄明代历代名家题咏
一卷。清邵懿辰(1810——1816年)撰。邵懿辰字位西,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官刑部员外郎。邵懿辰是清代经学家和目录学家,主要著作有《礼经通论》、《尚书传授同异考》等;另编有《四库简明目录标注》。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
二十卷。不著撰人。此书前有南宋嘉定丙午(按:宋嘉定无丙午,疑为丙子之误,即1216年)和安大夫特差判太医局何大任序,言此书家藏六十余载,不知作者为谁。明弘治己酉(1489)济南朱臣刊刻时,改名《保幼大
十五卷。明茅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茅瓒,字见沧,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举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见沧定集》。是集为其门人赵应元所编,其子藉吉校刊。凡
三十八卷。明姜宝(约1568年前后在世)撰。姜宝,字廷善,江苏丹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编修,因不依附严嵩,外任四川提学佥事。著有《周易传义补遗》等。是集分十稿。《初稿》一卷
六卷。清冯廷櫆(1649-1700)撰。冯廷櫆,字大木,山东德州人。幼即有神童之称,读书一览则不忘。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授内阁中书,性孤僻,不入贵人之门,闲暇以书史为乐。康熙二十六年(168
十九卷。清刘绍攽撰。卷首有绍攽自序,略谓朱子四书集注,析理之粹,补备之精,释诂之确,考据之博,干圣心源,粲然复明,且不遗于方名度数之细。其书就朱子集注,节解支分,其义有未显者,为之证明,解有未备者,为
十五卷,首一卷。清孙炳煜、汪文焕等修,熊绍庚、刘乙燃纂。孙炳煜,河南人,曾任华容县知县。汪文焕,成都人,曾任华容县知县。熊绍庚,华容县人,曾任户部主事。刘乙燃,华容县人,举人。华容置县于汉代。邑志创修
二十五卷。明唐汝询(1565-?)撰。唐汝询,字仲言,上海华亭(今松江)人。卒年不详。其五岁而瞽。父兄抱膝上,授以三百篇及唐诗,无不成诵。旁通经史。尝撰《唐诗解》、《唐诗十集》等书,援据核博,当时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