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笺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四卷。清王汝谦撰。王汝谦字六吉,武陟县(今属河南省)人,清代学者,嘉庆时增生,著有《四书记悟》、《孟子论文》、《首过斋文集》等。王汝谦自言少时尝师从协用席先生,协用读文以古大家为宗,而尤精于《孟子》,
一卷。魏王肃(195-256)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肃字子雍,东海郯(今山东郯城西南)人。魏经学家。曾遍注群经,不分今文、古文,对各家经义加以综合,注有《尚书》、《诗》、《三礼》、《左传》、《论语》。
见《品花宝鉴》。
三卷。又名《周易孔义》。明高攀龙(1562-1626)撰。攀龙字云从,一字存之,号景逸,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卒谥忠宪。《明史》有本传。
一卷。清章静宜(约1671年前后在世)撰。章静宜,字湘御,吴县(今属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中,为诸生。从学于宋实颖,与吴伟业酬唱。著有《吾好遗稿》。是集收诗三百余首。前列近体诗,后为古体诗。
二卷。清洪符孙撰。洪符孙字幼怀,江苏阳湖人,洪亮吉之子。此书专门解释《禹贡》中的地名,引证广博、立论精当,纠正了不少前人的失误,如洪符孙辨羽山在今海州而不是在登州、荆山在今朝邑而不是在富平等,所论都十
三十卷,清王夫之撰。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明崇桢举人,湖南衡阳人,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明亡,王夫之在衡山举兵抗清,战败后退到广东肇庆,任南明桂王府行人司行人。后
十二卷。明末清初缙云人郑赓唐撰。郑赓唐为明末天启七年(1627)举人,官至福建按察使佥事。该书序中称“丁亥”,盖成于清顺治四年(1647)。该书经传体例全用注疏本,每卦之末附短论一篇,多是经生之常义,
不分卷。清缪阗(生平事迹见《律吕通今图说》条)撰。此书以花甲音调与河洛卦爻衍为定程六十格,又取叶怀庭《纳书楹谱》或一二曲或六七曲为式。自谓列声律之阴阳,分别时日之宜忌,以资利用。其凡例云:俞荣宽据理以
一卷。清桂文灿(?-1832)撰。文灿字子白,广东南海人。著有《四书集注笺》、《子思子集解》、《弟子职解诂》、《朱子述郑录》、《易大义补》等。自来疏家体例,注中名物、制度、古事、古言,皆当为之博考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