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宋欧阳修(1007-1072)撰。作者生平见《毛诗本义》条。本书另有《六一居士诗话》、《欧公诗话》、《欧阳永叔诗话》等别称。是作者退居汝阴时,熙宁四年(1071)致仕以后所作,可为晚年最后之笔。
四百十六卷。清阮元(17641849)编。阮元字伯元,号芸台,别号雷圹庵主,晚号怡性老人。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进士,历任编修、山东浙江学政、兵、礼、户部侍郎,浙江、江西、河南等省巡抚
五卷。明陈棐纂修,王一龙增修。陈棐,湖北江夏(今武汉武昌)人,历官广平县知县、南京户部主事。王一龙,河南辉县人,曾任广平县知县。陈棐任广平知县时,创修县志,三月成书。万历三十六年王一龙任知县后,又补续
一卷,续一卷。清汪辉祖撰。汪辉祖(1731-1807),字焕曾,幼名鳌,号龙庄,称龙庄居士。乾隆进士,官至署道州知州,因事被夺职后,为州县官作幕僚三十余年,精于刑名之学,善断狱。乾隆五十年(1785)
二十一卷。明夏言撰。(见《南宫奏稿》)。该集增加作者任谏官时所上奏疏的汇集,分为二十一卷。嘉靖十八年(1539)刊行此书,该集所收奏议,仅“议礼”一事有关典制沿革,其余参考价值皆不大。
六卷。清汪喜荀撰。喜荀字孟慈,原名喜孙,嘉庆十二年(1807年)举人。官至河南怀庆府知府。喜荀高祖为镐京,曾祖良津,河南县志有传。祖父一元,曾旌表为孝子。父汪中,清史有传。喜荀称述先世懿德,编集名公先
二十卷首一卷,清贺泽、王琢修,张赵才纂。王琢,汉源人,曾知荣经县事。张赵才,邑人。荣经县志,明末创于邑令无锡张维斗,盖取宋子恭所辑者润色订正之,而于舆图、食货、风俗、官署、桥梁、官迹、选举、艺文诸目,
上下两卷,附一卷。清戴煦撰。煦字鄂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其精于算学,善于画,尤勤于律吕。曾辨正七律之说,谓凡神与人以数合,以声昭,然后相应,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七律七同实涉附会。其与
十卷。明宋讷(1311-1390)撰。宋讷,字仲敏,号西隐,滑县(今属河南)人。元至正中举进士。官河北盐山知县,弃官归。洪武十三年(1380)征为国子助教,后升翰林学士,文渊阁大学士。迁国子祭酒,卒于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