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春秋原经

春秋原经

二卷。清王心敬(详见《丰川易说》)撰。此书不录《春秋》经文,亦未论及其所载史事,惟论孔子作《春秋》的用意。全书分《讲读八法》、《通论》、《原春秋之意》、《诸儒论春秋》四篇。作者认为,孔子作《春秋》之意只有孟子知道,孔门诸弟及子思均未得见《春秋》;孟子以后,则只有他王心敬才能了解。因此,本书持论以孟子所述之尊王抑霸为立足点,并称孔子不以一字为褒贬;但又矫枉过正,说《左传》所载史事尽系孔子删除之文,所以没有存在的必要。由此引申,作者对《左传》及其后诸家解说一概否定,主张以《春秋》解《春秋》——这类看法过于偏激,当然是不可取的。

猜你喜欢

  • 炎徼纪闻

    四卷,田汝成撰。田汝成,字叔禾,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右参议,迁福建提学副使。史称其“博学工古文,尤善叙述。历官西南,谙晓先朝遗事,撰《炎徼纪闻》。”又“穷

  • 莱芜县志

    二十二卷,首一卷。民国张梅亭修,王希曾纂。张梅亭字雪安,邑人,进士出身,光绪末年任礼部主事。王希曾字景沂。张梅亭见莱芜志失修二百余年,卷籍散佚,文献无征,深恐一邑掌故年久湮没,即于暇日搜集资料,考其山

  • 刑法叙略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 尚书故实

    一卷。李绰(生卒年不详)撰。关于李绰的生平,史书记载不详。据劳格《郎官石柱题名考》卷十九云,绰为赵郡李氏吏部侍郎纾曾孙宽中子,字肩孟。唐昭宗曾与太常博士钱珝争内官朝服事。又,石刻《升仙庙兴功记》题尚书

  • 浙鹾纪事

    一卷附录奏疏一卷。明叶永盛撰。叶永盛,安徽泾县人。任浙江巡盐御史。是书记载万历二十七年(1599),忠义右卫百户高时夏,奏浙、福余盐变价,可得银三十万,命浙江督税内官刘成、福建督理矿税内官高宷、督率原

  • 尚书引义

    六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夫之有《书经稗疏》,其诠释经文,多出新意。而《尚书引义》一书则进一步推衍其说。该书共分五十篇。其注多不拘于经文字句,而常常阐发其意旨,并取后代时事为之纠正。如论《

  • 存轩集

    无卷数。明赵友同(1364-1418)撰。友同,字彦如(一作字彦和),浙江浦江人,后徙居长洲。少专心好学,曾拜宋濂、戴良为师。明洪武末官华亭训导,永乐初考满当迁,由姚广孝推荐授太医院御医。参与修纂《永

  • 小儿药证直诀

    ① 见《钱氏小儿药证直诀》。②见《保赤汇编》。

  • 葛太史集

    五卷。明葛曦(约1598年前后在世)撰。葛曦,字仲明,号凤池,德平(今山东德县一带)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官翰林院检讨。著有《葛太史集》。据崇祯九年(1636年)其侄如麟后序称

  • 楚辞约注

    一卷。清高秋月、曹同春(生卒年皆不详)撰。高秋月,字素蟾,金坛(今江苏金坛)人。著有《庄子释意》。曹同春,字孟序,亦金坛人。康熙年间例贡。《楚辞约注》乃曹同春依高秋月旧注,辨其音义而写成。卷首有曹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