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例举要
二卷。清吴鼎撰。吴鼎字尊彝,号易堂,金匮人。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授国子监司业,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后来降补侍讲。此书仿照《周易折中》卷首义例而更加推衍。上卷多是编辑先儒之说,下卷多是吴鼎本人的意见。共有一百四十八条。书中惟不涉及互卦、卦变二义。其自序说,“已详中爻考,卦变考中”,但此书中却无中爻、卦变二考,也许是别有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卷。清吴鼎撰。吴鼎字尊彝,号易堂,金匮人。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授国子监司业,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后来降补侍讲。此书仿照《周易折中》卷首义例而更加推衍。上卷多是编辑先儒之说,下卷多是吴鼎本人的意见。共有一百四十八条。书中惟不涉及互卦、卦变二义。其自序说,“已详中爻考,卦变考中”,但此书中却无中爻、卦变二考,也许是别有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见《道德指归论》。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
四卷。清杨懋建撰。杨懋建字掌生,号尔园。生卒年不详,道光辛卯(1831)举人。该书为笔记体,记京城戏曲艺人之事,与《教坊记》、《青楼集》内容相类。卷一为“长安看花记”,记著名艺人秀兰等二十一人事。卷二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
八卷。元刘贞仁撰。刘贞仁事迹不详,仅从卷首题名得知。据《元史·选举志》记载,元代科场考试共三场。汉人、南人的第一场是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各治一经。第二场是古赋诏诰章表。第三场是策一道。可见“诗义”
一卷。清吴陈琬(琬或作“琰”)撰。陈琬字宝崖,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著作还有《旷园杂志》、《通玄观志》、《凤池集》等。此书将《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中同一人或同一地而所载人名地名不同、以及同一
无卷数。不著撰人名氏。此书内容为辑明太祖至明武宗九朝说部杂事,总为一书。其中分太祖为三册,成祖以下为七册,并于书前开列所采书目,共计五十余种,而卷内所辑书名尚有在所列书目以外者。大体类似于江少虞的《事
二卷。清魏裔介(详见《孝经注义》)撰。记载儒学前后相继系统。上起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中及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孟子;下至朱熹、许衡、薛瑄,共26人。每人各为纪传,并引诸儒之说附于各条之下,而衷
十六卷。东汉王逸(约89-158)撰。王逸,字叔师,南郡宣城(今湖北宣城)人,汉安帝元初(114-120)中举,为校书郎,《楚辞章句》约作于此时。汉顺帝时(126-144)官至侍中。著有赋、诔、书、论
二十二卷。清洪良品(1827-1894)撰。洪良品字叙澄,号右臣,别号龙冈山人,黄州(今湖北黄州市)人。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任户部给事中、御史。曾作书驳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