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郝太仆褒忠录
六卷,卷首一卷,卷末一卷。清郝明龙辑。明龙,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景春字和满,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攻打房县,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城陷被杀。明廷赠太仆寺少卿,谥忠烈。此书辑史乘事迹、著述、恤赠诸文而成,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道光十八年(1838年)有重刊本。
六卷,卷首一卷,卷末一卷。清郝明龙辑。明龙,明清之际江苏江都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所辑为其父郝景春事迹。景春字和满,崇祯间官任房县知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农民军于谷城再起,攻打房县,景春与其子鸣鸾率众拒守,城陷被杀。明廷赠太仆寺少卿,谥忠烈。此书辑史乘事迹、著述、恤赠诸文而成,初刊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道光十八年(1838年)有重刊本。
见《交友论》。
三卷。南朝梁沈约(详见《韵经五卷》)撰。此书为《世说新语》类小说集,当时以此名书的有两种。《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俗说》三卷,沈约撰,梁五卷。”又小说家类《世说》刘孝标注下附注:“梁有《俗说》
不分卷。清倪璿撰。此书凡十篇,不分卷,卷首论三古易,第二篇论义含三义,并附录《周易本义》八论,第三篇总论二十九卦,第四篇论易律度,第五篇论易历数,第六篇为正易正法辨误,第七篇反说成艮说,第八篇论筮仪,
十卷。清傅恒、孙嘉淦等奉敕撰,吴鼎、梁锡玙为纂修官。乾隆二十年(1755年)御制序说。凡卦爻四卷,《彖传》一卷,《象传》二卷,《系辞传》二卷,《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共一卷。以多
二卷。《浣亭归来吟》一卷。附《山姜花垭长短句》一卷。清林尧华(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尧华字开伯,莆田(今福建厦门)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任榆次县知县,罢归。林尧华善诗,著有
九十二卷。明李东阳(1447-1516)等奉敕撰。东阳字宾之,号西涯,湖广茶陵(今属湖南)人。天顺进士,历编修,侍讲学士,官至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著有《怀麓堂集》、《燕对录》、《怀麓堂诗话》等。此
二十六卷。清冷士嵋(1627-1711)撰。冷士嵋,字又湄,号秋江,京口(今江苏丹徒)人。明朝诸生,入清不仕,以布衣终老。冷士嵋年未弱冠即逢明清朝代变换,河山异色,遂绝意仕进,摒弃举业,专意为古文、诗
八卷。清周斯盛(约1675年前后在世)撰。周斯盛,字屺公,浙江鄞县人,生卒年不详。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官即墨知县,尝以事陷囹圄,出狱后,奔走燕、赵吴楚间,足迹半天下。著有《证山堂集》。此集共八
四卷。清刘权之(1739-1818)撰。刘权之字德舆,号云房。湖南长沙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嘉庆初任左都御史,上书反对地方官借采买仓谷,贪污自肥。嘉庆七年(1802)以吏部尚书兼军机大臣,
一卷。清诸锦(1686-1769)撰。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雍正进士,官金华府教授,乾隆举鸿博、授编修、迁赞善。博闻强识,诗法山谷、后山。著有《至诗说》、《绛跗阁集》等。是书因《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