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明律

明律

三十卷。明太祖朱元璋敕撰。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陶安等为议律官,指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可轻可重,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并在西楼召集群臣讲论律意。据之草创成书后,为了让广大人民都知道这些法令,太祖命大理卿周祯等在礼乐制度及钱、粮等方面的法律外,又将民间老百姓所行事宜依类汇集成编,以之训释律令之涵义并颁发至郡县,这本书称为《律令直解》。洪武元年(1368),太祖又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说唐代律令,每日讲20余条。洪武六年(1373)夏,颁布《律令宪纲》,发至诸司。但这两部书皆随宜草创,未及详备。故洪武六年冬,太祖诏刑部尚书刘惟谦重新编定明律,革除那些繁琐条文以及贪官污吏可以利用之处。每写成一篇,皆上奏,由太祖亲自裁定。次年二月,《明律》书成。其篇目一准于唐律,收入已经颁布之旧律36条,因事制律31条,采掇唐律以补遗者122条,共计606条。此律详明易懂,惟奸吏深感不便于行,故颁行后在明代各级行政机构执法时并不常遵用。其传本也很少见。本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暨明代法律的重要参考书之一。有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刻本,《永乐大典》收有该书明初刻本。

猜你喜欢

  • 言行龟鉴

    八卷。元张光祖(生卒年不详)编。张光祖生平事迹不详。惟有此书卷首大德癸卯(1303)陈普序,称其字绍先,襄国(今河北邢台西南)人。大德五年(1301)为泉州推官。又有大德甲辰(1305)熊禾序,称张光

  • 河图洛书同异考

    一卷。清冉觐祖撰。觐祖字永光,号蟫庵,中牟(今河南鹤壁市西)人,康熙年间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冉氏之学以朱子为宗,其对河图洛书的论述,均本于《易启蒙》。作者认为河图主互,洛书主对,河图下右之一与九,四

  • 广雅堂诗集

    四卷。清张之洞(1837-1909)撰。张之洞字孝达,一字香涛,河北南皮人。同治进士,历任两广、湖广、两江总督。锐意新政,是清末洋务派首领。光绪间官至体仁阁大学士,授军机大臣。卒溢文襄。张之洞以词章之

  • 春秋平议

    一卷。清朱骏声(详见《仪礼经注一隅》)撰。作者认为《春秋》一经聚讼纷然,《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三家各有是非,杜预、何休、范宁三家的注解往往袒护本传。于是他取《春秋》三传,参合杜预、何休、范宁

  • 塔影楼遗稿

    一卷。清间士珠(1855-1880)撰。间士珠,字还浦,江苏娄县(今上海松江)人,张声驰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刊于光绪六年(1880),书前有其夫张声驰所写序言,共存诗七十七首。

  • 新五代史

    七十四卷,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旧五代史》,方称《新五代史》。全书有本纪十二卷,前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共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

  • 尧峰文钞

    五十卷。清汪琬(1624-1690)撰。江琬,字苕文,号钝翁,又号尧峰、玉遮山樵。江苏长洲(今苏州)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进士,曾任刑部郎中、户部主事等职。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科,

  • 衡州府志

    三十三卷,首一卷。清饶佺修,旷敏本纂。饶佺,丰城人,曾任衡州府知府。旷敏本,曾任翰林院庶吉士。《衡州府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修本,共三十三卷首一卷。分为三十类目。依次为星野、沿革、舆图、形势、疆

  • 释范

    一卷。清廖平撰。该书是廖平所撰《穀梁春秋外编》中的一种。大体上在于补充范宁《春秋穀梁传集解》的疏略,纠正范注之误,提出自己的看法。可参见《重订穀梁春秋经传古义疏》条。该书有清光绪十一年(1885)刊本

  • 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

    八卷。清钱大昕撰。钱大昕(1728-1804),字晓征,一字辛楣,号竹汀,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嘉时期著名学者。乾隆进士,官至少詹事。乾隆四十年(1775)以后,主讲钟山、娄东、紫阳等书院。治学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