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粤寇纪略
见《平定粤匪纪略》。
见《平定粤匪纪略》。
①八卷。清甘山修,程在嵘纂。甘山字岱登,号鳌峰,江西奉新县人,进士,乾隆三十年(1766)来任霍山县知县。霍山旧志,创于明万历十七年,知县陈维翰始纂辑之。天启二年,知县陈先春复修之,迄于清代,顺治十八
一卷。姚秦释僧肇撰。释僧肇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注》条。对该经注的真实性,到目前为止,见载史书有两种看法:其一,《大唐内典录》和日本释敬雄序均“不云有金刚经注之作。考其文字,则十之七八与天台释智之
四卷。旧本题吴均撰,自署其字为仲平,但其爵里、时代均不可考。此书的凡例说“注释用黄氏《韵会》(即宋末元初黄公绍的《古今韵会》)”,但书中分部全从周德清《中原音韵》,可知此书作者当为元以后之人。此人认为
四卷。明戴光启、邵潜同编。光启字方廷。潜字潜夫,皆江都(今属江苏)人,生卒仕履均不详。关帝即三国刘蜀大将关羽,有关他的事迹,元明间,胡琦、吴浚、吕楠、胡三省诸人皆曾各纂辑成书,戴光启、邵潜二人有感于诸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
十二卷。清邓志谟(生卒年不详)撰。邓志谟字景南。此书采录古事,裁为俪偶,编辑而成。书成于康熙二十五年。共六十篇。其注释则附于篇末。体例似仿吴淑《事类赋》。
三卷,清许光世、蔡晋成合纂。许光世,字剑虹。蔡晋成,字剑修。两人皆为江苏阳湖人,宣统三年(1911)同任上海自治编辑所编辑。全书三卷,分为:地理、政治、历史:以位置、境界、幅员、人口、山脉、河流、湖泊
十八卷。清赵绍祖(详见《校补竹书纪年》)撰。《通鉴》体大思精,三省尝为之注,然征摭既广,不免有偶疏检点之处。是书一至十七卷举胡《资治通鉴音注》舛误,凡六百余事。对其错误及当注未注者,皆一一为之订讹,补
①十二卷,明马仑纂修。马仑,字汝载,四川西充人,官德安府知府。府志可考者,宋庆元四年(1198),傅严纂《郧城志》十二卷。明知府范理修正统志,知府王玺修成化志,先后皆佚。马仑来守德安,适草奔初平,百事
不分卷。清傅起儒(生卒年不详)撰。起儒字汝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是书有四帙:其一为历代名论,如六义、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永字八法、萧何蔡邕《笔法》,卫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