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示儿编》。
二卷。撰人不详。是一部中国元代用八思巴字拼写汉语(也称八思巴汉语)的韵书。编著于1269-1292年之间。元刻本流传至清道光年间,后亡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学存目”著录,云有“两淮盐政采进本”。
十六卷。明张嘉和撰。嘉和履历不详。此书叙述从明洪武到天启年间,都是按年编写,是为正编。从十五卷以下是续编,主要是记述崇祯朝的大臣事迹。书前为本纪,名臣之传附后,其中有关时事、大臣奏疏,如杨涟诸公二十四
见《七国春秋平话后集》。
① 二卷。清陈祖范(详见《经咫》)撰。是书乃祖范札记考证事物立名的取义,解释古书中词语的意义,辑录前人诸书的文段,以备查寻阅读。全书多摘取收录众人的论述观点,不加评论,罗列堆积。后因其门生弟子互相转抄
四卷。清黄璘(详见《周易剩义》)撰。《尚书剩义》一书,其体例与璘所著另书《周易剩义》大致相同。璘认为经书之义,诸说有未备未当者,而己著书弥补之,故曰“剩义”。其书分条疏解经文,然无甚发明,大抵为讲章之
不分卷。清史致康撰。史致康,字叔平,顺天宛平(今属北京丰台)人,生卒年不详。历任四川珙县、仁寿、成都等县知县,后擢为同知,兼署嘉定府事。此书叙史致康办议边务情况。史氏认为,办理“夷务”为政在人,编联保
十二卷。《补遗》二卷。傅熊湘(1882-1930)撰。生平见《国文法》条。《钝安诗》的前十卷为作者亲手编订,其中,前八卷始于民国辛亥(1911年),迄于民国十三年(1924),为古今体诗,凡少时作品与
见《论学要语》。
一卷。明末朱之瑜(生卒年不详)撰。之瑜字鲁玙,浙江余姚人,明季诸生。该书记作者抵安南后,为安南官吏百般恐吓而不屈,后几遭不测,终以忠愤义烈之故,安南君臣为之敬服等。现有《舜水遗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