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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通义

二卷。清邵懿辰撰。本书可能是残本,现仅存第六、第七,始自《召诰》,迄于《吕刑》,共十六篇。本书初名《尚书大意》,后改称《尚书通义》。卷首《尚书大意缘起》中邵氏曰:“今观孔、蔡之传《书》,理非不举,事与言非不析,而于义蕴之广狭,年世之离续,与夫篇章句字分合详略之间,皆不克欢其会通。揭示奥秘,而所载之理与事与言亦安在不因而蔽晦?苟一以史氏立言之义推之,则文义涣然。而蕴于中者,转可紬绎省想而靡穷,此实《书》之本义。”邵氏认为,《尚书》本是史书,其所以列于“经”部,皆因其事其言本来寓于史法之中,若不以史法求之,则不能得其事与言之真,《尚书》也就不能列于“经”部了。所以本书的特点,就是以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经学。本书虽不甚尊从字义训诂的诠释,但其于《尚书》大义的分析和解释,仍是明白晓畅的。本书有光绪间家刻本存世。

十四卷。清方葇如(详见《周易通义》)撰。《尚书通义》一书体例,与葇如另书《周易通义》大略相同。即以四书成语诠释经文,而不及文字诂训与考证。大多为附会经义,于解经无甚补益。如《禹贡》“五百里甸服”至“五百里米”,解为:所谓五十而贡。《洪范》:“无虐茕独而畏高明。”则解为: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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