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
十二卷,首一卷,清庄成纂修。庄成,乾隆年间任安溪县知县。安溪之有志,自正德始。后重修于嘉靖八年。三修于嘉靖三十一年汪瑀。四修于顺治十三年。五修于康熙二十年。庄成任县令后,以邑志又数十年未修,故重纂辑成此书。乾隆二十二年(1757)刻印。兹篇人物志分上、下篇,仁贤君子,尽收其中。艺文则自五代詹敦仁《清隐堂集》至清吴锺善《近川诗集》,凡五十家,全部收入,可供后人查考。
十二卷,首一卷,清庄成纂修。庄成,乾隆年间任安溪县知县。安溪之有志,自正德始。后重修于嘉靖八年。三修于嘉靖三十一年汪瑀。四修于顺治十三年。五修于康熙二十年。庄成任县令后,以邑志又数十年未修,故重纂辑成此书。乾隆二十二年(1757)刻印。兹篇人物志分上、下篇,仁贤君子,尽收其中。艺文则自五代詹敦仁《清隐堂集》至清吴锺善《近川诗集》,凡五十家,全部收入,可供后人查考。
八卷。清贺熙龄(1787-1846?)撰。贺熙龄字光甫,号蔗农。善化(今湖南长沙)人。嘉庆年间进士,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该集八卷,其中卷一为杂著,卷二卷三为序跋,卷四为记,卷五为墓表志铭传,卷六卷七为
一卷。清俞樾(1821-1906)撰。《韩非子平议》是俞樾所著《诸子平议》中的第九种书。在《韩非子平议》中对《韩非子》一书的文字进行了校订,更正了一些错误。书中的见解有许多可取之处。《韩非子平议》有《
五卷。清唐焕撰。唐焕字石岭,湖南长沙人,诸生。唐焕认为《古文尚书》是伪书,所以命名其书为《尚书辨伪》。卷首有唐焕自序,其次是伏生《尚书》以及孔安国的伪《尚书本末》,再其次是伏生口授的孔圣删录真《尚书》
十六卷。宋叶梦得(详见《春秋传》)撰。叶梦得之治《春秋》,多有攻击三传者,而此书是旨在申明其所以攻击三传,只是根据周代法度典制以为断,并非自己所臆测。所以书中所言皆讨论周典,以求合于《春秋》之法。陈振
四卷。明王纳言(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纳言字罗允。河南信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八年(1529)进士,授户部给事中。因直言敢谏,上《奏黄冠异流滥叨清秩疏》违逆皇帝旨意而系狱。后得出,而直声已振动朝廷
一卷。孝经外传 一卷。清周春(1729-1815)撰。周春字松霭,号芚兮,晚号黍谷居士,浙江海昌(今海宁)人。官广西岑溪知县。著述有《十三经音略》十二卷、《小学余论》二卷、《古文孝经》一卷、《附孝经》
四卷。明徐珊(约1544年前后在世)撰。徐珊,号三溪,浙江余姚人。生卒年不详。官湖南辰州府(今黔阳)同知。著有《卯洞集》。是集凡四卷。卯洞在盘顺中里,介于楚、蜀之间。嘉靖间,徐珊用庙工采木于此处。故积
四卷。清冯恕辑。郭希安勒石。所收自唐至元,第一卷为颜真卿、苏后湖、司马温公、苏东坡、朱元璋。第二卷为朱元璋、赵清献、李忠定、宋徽宗、朱文公、朱元璋。第三卷为朱元璋、刘武僖、米元晖、朱文公、张敬夫、张儒
一卷。晋刘兆撰,清马国翰辑。据《晋书·儒林传》,刘兆字延世,济南东平(今山东东平)人,汉广川惠王之后,安贫乐道,潜心著述,数十年都足不出户。他鉴于《春秋》一传而三家殊途,儒者互相攻击,如同仇敌,于是想
一卷。清王仁俊撰。王仁俊约为清代后期学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仍主伪古文说,而又与清代其他学者略有不同。丁晏作《尚书余论》,认定古文为王肃所伪造,此书则为丁氏之说找证据,并充分发挥丁氏之说,所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