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罗氏识遗》,十卷。北宋末南宋初罗璧(生卒年不详)撰。罗璧字子苍,自号默耕,新安(今属河南)人。生平事迹不详。据书中前定一条,引陈抟“寒在五更头”之谶语,称第五庚申后又十五年,北宋灭亡,可知此书成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卷。明徐复祚(1560-?)撰。复祚字阳初,号暮竹,又号三家村老,江苏常熟人。大司空徐栻之孙,博学能文,雅擅词曲。清无名氏《传奇汇考》著录此剧,谓明时旧本,不知谁作。清王应奎撰《柳南随笔》卷一载:“
十六卷。隋代释慧远(?-592)撰。慧远,俗姓李,敦煌人。幼年丧父,三岁即欲出家,每见沙门心生崇敬。13岁于古贤谷寺从思恩禅师出家。从大隐律师听《四分律》,用心大苦。周武灭法,潜于汤郡,三年诵法华维摩
清刘逢源(约1661年前后在世)撰。刘逢源,字津逮,广平(今河北广平)人。生卒年均不详。工诗,与同里申光涵相唱和,明亡之后,转徙江汉、淮海之间,康熙时为贡生。是集分初集、二集,后附《前后漫兴诗》各五十
七卷。清王原(约1703前后在世)编。王原初名深,字仲深,号西亭。青浦(今属上海市)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知茂名县,有惠政,官至工科给事中,因直言降职归。学以濂洛为宗,著有《学庸正讹》、《
十四卷。清汪绂撰。汪绂一名烜,字灿人,号双池,安徽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人。此书有汪氏自序两篇,一篇在雍正癸丑,一篇在乾隆癸酉,基本宗朱熹、蔡沈两家之说。但是朱熹也曾怀疑晚出的《古文尚书》,此书则对《
十一卷。明陆树声(详见《汲古丛语》条)撰。此书专辑陆树声所著杂说,共收书十种,每种为一卷,其中《陆学士题跋》为二卷,故计十一卷。一为《汲古丛语》一卷(附《国学训诸生》十二条);二为《适园杂著》一卷;三
一卷。宋郑刚中(详见《周易窥余》)撰。本书记载绍兴九年(1139)郑刚中奉命赴陕西时沿途见闻。其中所记兵火凋落之后,人事兴衰,物情向背等情况,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有《永乐大典》本、《金华丛书》本、《
五十六卷。明陈深(详见《周礼训隽》)撰。包括《易》、《书》、《诗》、《周礼》、《仪礼》、《礼记》、《左传》、《公羊传》、《穀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于《易》只取程传及本义,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