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
七十一卷。唐白居易(772-846)撰。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郑州新郑县(今河南新郑),贞元进士,诗人。官至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和左赞善大夫。后因得
一卷。魏邯郸淳撰。清马国翰辑。此书史志未载,各书所引,并言邯郸淳《艺经》,可知其必有所本。书佚已久,马国翰集为一卷。其中论棋较多,言棋局纵横各十七道,与通说十九道不同。言投壶说,投壶法十二筹,以象十二
明无名氏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明苏祐题辞,称从史陈永以是集见,曰司台司籍潘智手录,因命补缀,付之梓。”潘智为何许人,不得而知。书中设为问答、剖析、异同等部分,主要讲述法律及实际执法等问题。《法
一卷。清胡薇元撰。该书多引《占经》,属于“天文”,除“天官”外,其他可证者很少。所训多牵强附会。只有“乐者非谓金石之声”条,引《乐纬·动声仪》:“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五音调则和
十卷首一卷,清朱锡谷修,陈一津等纂。朱锡谷字菽原,曾任巴州知州。巴州志,创修于宋,然其书久佚。嘉庆中,重修通志。又撰志稿,上之省局,然仅有写本。朱锡谷任知州后,认为州不可无志,因纂成兹编。《巴州志》道
一卷。明董沄(1457-1533)撰。董沄,字复宗,一字子寿,号罗石,浙江海盐人。以能诗而闻于江湖间。明嘉靖二年甲申(1524年),沄年六十八,始游会稽从王守仁讲学。诗友或阻之,沄曰:“吾从吾所好耳。
三卷。宋周羽撰。周羽,宋初人,籍贯不详,曾任贵州修仁令、儒林郎试秘书省校书郎。三楚即长沙马殷、武陵周行逢、江陵高季兴,三人皆据楚地称王,《三楚新录》论次其兴废本末,以一国为一卷。书中与正史记载多有不合
一卷。清金人瑞(1608-1661)撰。人瑞原名喟,字圣叹,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清著名文学批评家。其所评点的《离骚》、《庄子》、《史记》、《杜诗》、《西厢记》、《水浒传》,合称“六才子书”。另著有《
三卷。明李经伦撰。李经伦事详《礼经类编》。此书分上、中、下三卷,上卷共十章,一为“稽中”,二为“原明”,三为“稽圣经”,四为“原敬”,五为“慎致知之要”,六为“原内外动静之合一”,七为“原诚意”,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