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十二卷。清陆奎勋(详见《陆堂易学》)撰。此书极力批驳所谓《春秋》一字褒贬之说,对《公羊》《穀梁》二传拘守书法的缺陷和宋儒严峻苛刻的论说颇有廓清之功。但因作者务高求胜、翻空出奇,本书之失也较为突出。如:
四卷。清刘宝楠撰。刘氏生平著述,见“论语正义”。是编专释谷名。宝楠认为程氏《九谷考》于麦豆麻考证甚详、余则颇多阙略失误,遂广引群书,旁推交通、对程氏之说加以辨证,如谓程氏以“穱麦”为“爵麦”、“穞豆”
十三卷。清靳文谟修,邓文蔚纂。靳谟,直隶大名府开州(今河北大名县)人,二十七年(1668)进士。旧志始于明万历间县令丘体乾,至康熙十一年(1672)四度续修。康熙二十七年(1688),县令靳文谟奉诏纂
三卷。清李德淑撰。李德淑,常宁人。其余不详。此书择取古今《周易》诸本同异之处,相互考证。其中以现在通行的王弼本为底本,其它诸家本与王本不同者、陆德明《经典释文》、许慎《说文解字》、《史记》、《汉书》、
三百五十卷。明永乐十四年(1416)黄淮、杨士奇等奉敕编。黄淮(1367-1449)明浙江永嘉(今温州市)人,字宗豫,洪武进士,授中书舍人。成祖即位,召时称旨,引为顾问。永乐二年(1404),入直文渊
四卷。清陈兆崙(1700-1771)书。陈兆崙,字星斋,号勾山(一作句山),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雍正八年进士,后官至乾隆时太仆寺卿。陈兆崙工于书法,尤善临摹,梁闻山曾称赞他的临书不求工而工,不求似而
一卷。魏糜信撰,清马国翰辑。糜信字南山,三国时魏东海(今山东郯城)人,官乐平太守,生卒年不详。《隋书·经籍志》著录糜信注《春秋穀梁传》十二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同。《隋书·经籍志》
不分卷。清廖平撰。此书不分卷,原名《尚书纬说》。廖平认为,“尚”是“上”的意思,因其上托帝王,所以加“尚”字以尊之。前十一篇为《尚书》,后十八篇为《中候》,不得称全书为《尚书》。所以廖平分《尚书》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