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保甲书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编查保甲简明章程示、保甲册式、请保长启谕僧道两司札各码头示、谕船行、谕行齐团示、保甲应行查禁善后事宜等。书中还有甲长执照、船户号票状单式样、乡夫腰牌式样等。是书为了解清代民政提供了资料,同时也反映社会下层人民的生活。有四明继雅堂刊本。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编查保甲简明章程示、保甲册式、请保长启谕僧道两司札各码头示、谕船行、谕行齐团示、保甲应行查禁善后事宜等。书中还有甲长执照、船户号票状单式样、乡夫腰牌式样等。是书为了解清代民政提供了资料,同时也反映社会下层人民的生活。有四明继雅堂刊本。
九卷。《附录》一卷。明周广(?-1530)撰。周广,字克之,昆山(今居江苏苏州)人,生年不详。弘治十八(1505)进士,历知莆田、吉水二县,后累官刑部侍郎。著有《玉岩集》、《江西通志》。周广一生官数处
二十二卷。明倪宗正(约1514前后在世)撰。倪宗正,字本端,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兵部武选司员外郎,终南雄知府。嘉靖中,赠学士,谥文忠。著有《倪小野集》。
一卷。清崔述((1740-1816)撰。述字武承,号东壁,直隶大名(今河北大名)人。中乾隆二十五年(1760)副榜。曾为罗源、上杭县知县。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次释《论语》之要义、
二卷。宋傅林(生卒年不详)撰。傅林,籍贯不详,约生活于北宋初年,官至律学博士。五代后周显德年间,窦仪等作《刑统》一书,北宋初年颁行。傅林认为《刑统》不便记忆,便写下了《刑统赋》,并自己作了注。《四库全
一卷。清熊枚(1734-?)自撰。熊枚字汝调,晚号谦山,江西铅山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进士,历任平凉、汝宁、顺德、保定等府知府,江苏臬司,安徽藩司,刑部尚书,工部尚书,署直隶总督,都察院御史等
无卷数。清末民初桑宣撰。桑宣字又生,号磨庵。宛平人。光绪年间进士。此书为作者所著《铁研斋丛书》五种之。唐代史徵曾著《周易口诀义》六卷,至清代刊行时其书已残。书内缺豫、随、无妄、大北、晋、睽、蹇、中孚八
见《黄帝内经素问》。
三卷。邵章(1874-1953)撰。邵章字伯絅,号倬庵,浙江杭县(今属浙江余杭)人。光绪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杭州府中学堂、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湖北法政学堂及东三省法政学堂监督,法律谘议官,奉天提学使,
二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一字伯梁,号芸台,又号雷塘庵主。仪征(今江苏仪征)人,乾隆进士,历官湖广、两广、云贵总督,体仁阁大学士。著有《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学海堂经解》、《
六卷。明郝敬撰。郝敬有《前汉书琐琐》已著录,书前有自序,此书当在《前汉书琐琐》之后成书的。《后汉书琐琐》与《前汉书琐琐》体例相同。只是采录的旧注及他自加的铨释,比《前汉书琐琐》少。况诠释中各有所长。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