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朝宪章录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一百卷。清魏源(1794-1857)撰。魏源原名远达,字默深,湖南邵阳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曾任内阁中书,从武进刘逢禄学《公羊》,通今文家说。道光二十一年入两江总督裕谦幕,参加浙东抗英斗争
二卷。李日华(1565~1635)、郑琬同撰。李日华,字君实,号竹懒,嘉兴(今属浙江)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明文学家,亦能书画,并善于鉴别。所作笔记,内容亦多论书画,笔调清隽
二十四卷。清董诰(?-1818)等奉敕修。董诰,礼部尚书董邦达之子。清大臣,乾隆十八年(1753)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加太保。是书于嘉庆十九年(1814)告成,其卷一、卷二为条例,卷三为
一卷。清陈士矿(生卒年不详)撰。陈士矿著有《江南治水记》。《折狱巵言》“摭取四书诸经慎刑之语,兼及汉诏一二条,徵引疏略,无所发明。”(《四库全总目提要》)不过是对前人有关论述的整理,没有新的见解。《折
二十八卷。隋代释智(538-597)撰。智,俗姓陈,家居荆州华容(今湖南华容县),其父在梁朝为官。十七岁时正值梁末兵乱,社会动荡,有家难归,遂在荆州长沙寺佛像前许下出家为僧之愿。十八岁依湘州(今湖南长
①十二卷,清叶承立纂修。叶承立,广东嘉应州(今广东梅县)人,进士,乾隆十九年(1754)任富川知县。考汉置富川县,属苍梧州,三国吴改属临贺郡,隋初属贺州,后改属始安郡,唐改复水,寻复故,明属平乐府。县
十三卷。旧本题宋窦汉卿(1186-1280)撰。又名《窦氏外科全书》。实为其裔孙窦梦麟辑自明代以前诸书并增经验方的托名之作。原书约成于明隆庆三年(1569)。后为清洪瞻岩所获,复参考其他刊本,与陈友恭
二百九十四卷。明末清初严衍(1575-1645)撰。衍字永思,一字午庭,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万历中,补县学生,博通史学,四十一岁始肆力于《资治通鉴》,毕三十年之力始成此书。以十七史为主,亦间及它书,
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林志茂修,汪金相、胡忠阀纂。林志茂,曾任简阳县知县。汪金相,邑人,胡忠阀,汪金相门人。《简阳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铅印本,共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天文篇、舆地
一卷。清赵翼(见《廿二史札记》)撰。该谱记宋朝陆游。文笔简净,而许多年代考证却不甚精严。可参看钱大昕著述。现有《瓯北诗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