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刊刻了朱国桢编写的《明史》,又请人增添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事,其中有被清政府认为诋毁满洲的文句, 为人告发。清政府把已死
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东天地会众的反清武装斗争。1854年7月5日(咸丰四年六月十一日),广东天地会首领陈开在南海县佛山镇竖旗起义。李文茂、陈显良等在广州北郊佛岭寺起义响应。义军蓄发易服, 头裹红巾,世称
清末维新派的政治团体。由康有为等人发起,1898年4月(光绪二十四年)成立于北京。该会宗旨是救亡图存, “保国、保种、保教”,订立章程三十条,主要内容是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
明世宗嘉靖年间对役银的额外加派。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3年),因东南遭到倭寇侵犯,明政府在江南以提前征收下年度不当役里甲徭役银方式,加派银四十万两。因其法是“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
辛亥革命时期成立的革命团体,系由同盟会河北支部负责人刘仙洲于1909年(宣统元年)在保定组织的实行会(次年冬改称共和会),李大钊、凌钺等于武昌起义后组织的天津共和会(亦称北方共和会),李季直和段亚夫等
金海陵王时山东人民的反金斗争。金军南下攻宋,山东人民不堪骚扰。正隆三年(公元1158年),山东沂州人赵开山将姓名倒置为“开山赵”,聚众万余人起义。攻占密州(今山东诸城)、日照(今山东日照)等县,众至三
北宋攻灭四川孟氏割据政权的战役。宋初,孟氏统治下的后蜀境内富庶而政治腐败。宋平荆湖,使后蜀统治集团惶惧无措。权臣王昭远谋与北汉联兵,夺联关陕,御宋保蜀。宋朝侦知此事,便抓住了灭蜀的口实。乾德二年(公元
战国时秦战败韩、魏联军的战役。秦昭襄王十四年(公元前293年),韩将公孙喜率军和魏军联合抗秦,秦左更(第十二级爵位)白起率军在伊阙(今河南洛阳东南龙门)大败韩、魏联军,斩首二十四万,俘虏公孙喜,拔五城
隋朝货币。隋以前各朝币制紊乱,钱币名品甚众,轻重不等。隋文帝登极之始,即下令更铸新钱。该钱圆形方孔,上刻文曰“五铢”,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称为“开皇五铢”钱。开皇三年 (公元583年),隋
日本与袁世凯政府所达成的关于掠夺东北地区铁路权利的秘密协议。1913年袁世凯镇压了“二次革命”后,就急于登上正式总统宝座,并取得帝国主义对其政权的承认。他派出孙宝琦、李盛铎为特使访问日本,谋求日本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