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沮渠牧犍”(1512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1749—1834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字松岩。乾隆翻译进士。五十七年(1792),由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后迁郎中,内阁蒙古侍读学士。六十年(1795),迁内阁学士。嘉庆元年(1796),任科
元代都城。即今北京市。蒙古人称“汗八里”,意为“汗城”。原为金都城,名中都。元太祖十年(1215),蒙古军取之,复燕京旧称,作为统治汉地的据点。太宗六年(1234),置中州断事官,辖中原诸路。宪宗元年
1653—1705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学者。藏族。生于拉萨北部仲曼。阿苏之子,为西藏地方第二任第巴之侄。自幼受其叔教养,聪颖好学。深得五世达赖喇嘛器重和培养,成为学者和善理政务之官员。崇信格鲁派,兼信宁
清乾隆(1736—1795)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内八工”和“外五工”的合称。※“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管辖数村。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
参见“提其辽”(2193页)。
吐谷浑良马名。南北朝、隋、唐时传说在青海湖培育的一种骏马。史载,每逢冬季青海湖结冰后,吐谷浑人即将良种牝马置于湖中小山(海心山),翌年春,马皆有孕,所产马驹,号为“龙种”。隋大业五年(609),炀帝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勒克山卫,并说清代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北400余里有勒克山,周百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