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王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见“别里古台”(1070页)。
清代对蒙古诸札萨克旗的总称。蒙古札萨克旗,按‘盟旗制度’规定,有内札萨克和外札萨克之分。内札萨克旗指分布于漠南蒙古地区的科尔沁等24部49旗,是在满族统治阶级兴起后依其归附先后相继建立起来的旗。外札萨
1611—164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清崇德四年(1639),参与议政。七年(1642),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败宁远兵。因末劝阻
“摩凌阿鄂伦春”(2527页)。
金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完颜璟年号。1201—1208,凡8年。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十二部落之总称。据《魏书·高车传》载,即泣伏利氏,吐卢氏(一作叱卢氏)、乙旃氏、大连氏、窟贺氏、达薄干氏(一作达薄氏)、阿仑氏、莫允氏、俟分氏、副伏罗氏(一作覆罗氏)、乞袁氏、右叔沛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
1678—1744清代文士。字汇川。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镇安将军玛奇之子。初辞父荫而不就,补户部库使亦不任,以功名荣禄为累,布衣终身。博古多识,酷爱金石书画。中年爱易***溪之胜,筑大钵庵,因以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