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语,意“九月九日”。契丹族对“重九节”的称谓。是日,皇帝率群臣、部族射虎,猎少者为负,罚摆重九宴。猎毕,择高地设帐,率契丹、汉臣僚登高,赐饮菊花酒。生切兔肝(一说以兔肝为酱),以鹿舌酱拌食之。又以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唐宋时期抚水州豪族。唐时抚水州在黔中道南部(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居民主要有区、廖、潘、吴四姓,首领皆出自上、中、下三房及北遐镇蒙姓。上房居帚洞,中房居前村,下房居博贺村。住地稍平,夹龙江以种植
明代四川藏区部落名。居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白马路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司长官,治理部落大小事务。宣德三年(1428),故长官子霍则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
见“慕容垂”(2436页)。
祖先神。鄂温克语音译,“根子”、“祖先”之意。亦称“霍卓热”。今内蒙古阿荣旗鄂温克人旧时信奉的神之一。家家都供奉,逢年过节祭祀。鄂温克人传说,其祖先是被雷击死的,上身升天变成“保勒索浩勒合鲁勒”神,中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对雇短工的称呼。主要出现在农忙季节,以粮食计酬,每天工作为3升玉米左右(约3公斤)。虽有缺粮者主动求雇,但雇佣双方多发生在亲戚或同族间,属早期雇佣形态。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和奴隶。彝语“阿图阿加”的简译,意为“主人门里门外之奴”。因方言不同,又译作“瓦加”、“安家”等。由于来源各异,还有的称为“蒙柱”、“次黑”、“麻腰”、“策莫”(即
即“扎里赤”(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