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战国时期中山国旧都。约于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由白狄鲜虞氏中山武公所建。位于今河北省定县。威烈王二十年(前406),被魏文侯之将乐羊攻占,早期中山国亦亡。周安王二十一年(前381),中山桓公复国后,将国都迁至灵寿(在今河北平山县东北)。
战国时期中山国旧都。约于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由白狄鲜虞氏中山武公所建。位于今河北省定县。威烈王二十年(前406),被魏文侯之将乐羊攻占,早期中山国亦亡。周安王二十一年(前381),中山桓公复国后,将国都迁至灵寿(在今河北平山县东北)。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酒”。《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整班次。据法国学者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山”。又译塔格。清代史籍多用以称天山南路诸山,如海都塔克、英额齐盘塔克等。今有的山仍沿用此称,如库鲁克塔格等。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藏青色而得名。自称“模”、“毛”之清化音,部分地区自称“嘎脑”(苗语译音)。操苗语之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桂北、安顺地区及湖南靖县等地。详见“苗族”(133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
见“述律平”(1348页)。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壮族青年男女社交风俗。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柳江流域。每年春节期间或三月三举行。届时,男青年裂布为帕,带往歌圩上,在对歌中如遇到意中人,即将布帕予之;女的答以绣花鞋或汗衫、绣囊、绣球等物,作为相互爱慕
宋末元初畲族起义军女首领。畲族,广东潮州人。宋景炎二年(1277)七月,与陈吊眼组织汀、漳一带的畲族人民武装“畲军”,积极参加以文天祥、张世杰等宋臣将领领导的抗元斗争,曾率军助张世杰围攻泉州。元至元十
见“弘吉喇特”(645页)。